莫让虚假投诉“黑生意”殃及社会诚信
2021-03-20 09:17: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智全
 

  莫让虚假投诉催生的倒卖网约车优惠券“黑生意”殃及社会诚信,强化信用惩戒无疑势在必行。

  近日,有网友称,在某电商平台上售价3元一张的网约车10元优惠券,是卖家通过虚假投诉网约车司机得到的。这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二手交易平台的商家通过借用或盗用他人滴滴账号信息,以司机迟到、拼友迟到等理由进行虚假投诉,获得滴滴优惠券,并售卖给他人谋利。

  网约车平台设立乘客投诉机制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监督网约车司机规范营运行为,并通过对乘客赋予差评权,让乘客体验到更好的服务。令人无语的是,如此初衷良好的投诉机制,竟成了不法商家和部分贪图蝇头小利者的工具,由此催生了通过虚假投诉获取并倒卖优惠券的“黑生意”。

  在不少人看来,用虚假投诉获取并倒卖网约车优惠券,因涉及的金额实在太小,只能是小事一桩。但从法理上讲,如果乘客明知商家通过虚假投诉来获得优惠券,由此产生的平台损失需要卖家和买家共同承担,卖家和买家都涉嫌欺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和倒卖优惠券的金额巨大,则可能涉嫌犯罪。可见,用虚假投诉来获取和倒卖优惠券的行为已为法律所不容,不能任由始作俑者肆意而为。

  更为重要的是,让乘客投诉后获得网约车优惠券这种消费模式,和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最容易影响公众对社会诚信度的直接观感。如果任由参与买卖优惠券的商家和贪图小利者在虚假投诉中非法牟利,那么必然会导致网约车乘客投诉机制成为社会诚信之殇的“加速器”。众所周知,在传统文化中,诚信是个体公民安身立命的根本,素有人以诚信立身之说。一旦诚信缺失,那么礼义廉耻就必然会抛之脑后,为利益最大化而不择手段也就会接踵而至,其危害更是不容小觑。

  虽然用虚假投诉获取并倒卖网约车优惠券的不法行为一再得逞,与网约车投诉机制不健全、平台监管差强人意、以及对倒卖优惠券行为的依法打击不及时等因素有关,但归根结底,还是信用惩戒的力度不够。尤其是对于那些“大法不犯小错不断”、够不上法律责任追究标准的商家和贪小利者,没能常态化地施以信用惩戒,更是直接导致了用虚假投诉获取并倒卖网约车优惠券不法行为的多发。

  故此,不让虚假投诉催生的倒卖网约车优惠券“黑生意”殃及社会诚信,强化信用惩戒无疑势在必行。对此,必须结合正在加快推进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起“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长效机制,以信用惩戒的常态化威慑,引领守法诚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毕竟,社会信用体系的效力,与市场秩序以及个人的创业、生活、工作、就业等直接挂钩,它一端连着社会治理手段,一端连着日常生活体验。只有从这两个层面让信用惩戒发力,才能让信用意识由外而内地成为公众的共同遵循。

  一张小小的网约车优惠券,犹如一面镜子,照见了当前部分商家和贪小利者的诚信缺失。鉴于此,在对已够得上追究法律责任的商家和贪小利者依法惩治之余,还应加大信用惩戒力度,让违法失信始终成为悬在不良商家和贪小利者头顶的警报器。如此,用虚假投诉获取并倒卖网约车优惠券的“黑生意”才能无处藏身,诚信社会的建设亦才能走得更远。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