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新疆稳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访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
2021-03-08 08:44: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刘运琦
 

  全国两会前夕,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

  记者:请问您怎么看去年全区法院工作?

  肖开提·依明: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和人大依法监督下,自治区高院团结带领全区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人民法院工作自觉融入自治区党委重点工作,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定不移捍卫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司法服务与保障“1+N”制度体系九项86条“硬核”措施协同发力,全区法院共受案53万余件,审结52万余件,结案率达97.29%,高院本级结案率达98.59%,充分发挥了法院在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中的职能作用。过去的一年,全区法院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新疆稳定发展释放司法正能量,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充分肯定和各族群众广泛的赞誉。今年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也对全区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高票通过了法院工作报告。

  记者:您认为过去一年全区法院有哪些工作亮点?

  肖开提·依明:过去的一年,全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主动融入区域治理格局,打造“枫桥式法庭”,设立法官工作室、便民服务站、巡回审判点;全区法院全部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畅通线上线下诉讼渠道,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坚持简案快审,通过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方式化解85%以上的民商事一审案件。妥善审结涉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12万余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抚养、赡养、婚姻、家庭等案件3万余件,彰显了人民司法的温度。

  记者:新形势下,您希望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履职担当?

  肖开提·依明:今年我们将迎来建党100周年,亦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自治区高院要带领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履职担当中锻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过硬法院队伍。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抓好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信仰信念。要坚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首位,树牢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力量、突出长效常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犯罪,坚决维护自治区社会稳定。要精准把握自治区党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部署要求,细化并落实跟进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发展的具体目标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开展与中亚毗邻国家的司法交流,搭建好霍尔果斯“中哈联合纠纷化解平台”,建立便利快捷的边境口岸贸易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记者:全区法院在推进乡村振兴、做好“三农”工作中如何担当作为?

  肖开提·依明: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人民法院要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在依法审理涉及“三农”纠纷案件的同时,不断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机制,打好生态修复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着眼于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执法办案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讲,让中华优秀文化和文明之风在乡村兴盛起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继续做好“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