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百姓冷暖 司法护航民生

——最高人民法院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情况系列综述之一
2021-02-22 21:36:0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柳杰
 

  编者按

  2020年全国两会后,最高人民法院收到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涉及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未成年人保护、多元化纠纷解决以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多个方面。代表委员们通过视察、调研、走访、座谈、旁听等活动,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有力地推动了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今天起,本报将刊发四期最高人民法院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情况系列综述,呈现过去一年代表委员的履职身影和人民法院的奋斗足迹。


  情系百姓冷暖司法护航民生

  ——最高人民法院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情况系列综述之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生案件关乎民众个人生计,也关乎家庭基本利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注家事审判改革、高空抛物现象、司法救助等民生问题,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注重人文关怀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向纵深发展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和万事兴,家固社会稳。近年来,婚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持续攀升。民政部数据显示,2003年至2017年,我国离婚率连续15年递增,2019年离婚登记415.4万对。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受理家事案件也逐年递增,已成为民事案件数量最多的类型之一,家事纠纷中,尤以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多发。

  “借助家事调解员等各方社会力量解决家事纠纷,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下沉优势司法资源,搭建家事纠纷缓冲平台,实现诉前调解与诉讼有效对接。”全国人大代表温菲提出,家事纠纷背后存在着复杂的情感、心理等因素,建议通过引入家事调解员的方式参与家事纠纷的解决,使“家务事”的处理在司法程序上更趋于科学化和人性化。

  全国人大代表黄久生关注对家事案件当事人的心理进行测试和干预。他建议,选派具有婚姻经历、熟悉婚姻家庭案件审判业务、掌握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强化心理咨询在家事审判中的疏导作用,找出婚姻问题的心理根源,助推纠纷的化解。

  自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一直致力于推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各地法院积极创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家事案件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离婚冷静期、诉前调解、离婚证明书、案后回访等制度,进一步丰富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李生龙提出,要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促进家事纠纷柔性化解。健全预防家事纠纷“民转刑”工作机制,针对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语极端、行为过激等情形,及时启动安全风险隐患评估程序,加强特殊敏感案件应对措施,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黄久生代表也提出,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更加关注案件背后的人文关怀和情感需求,加大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力度。

  2019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大家事审判中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力度。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往纵深发展。

  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四年多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构建反家庭暴力的宏观格局。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7918份。2020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大力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未来将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推动形成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向纵深发展。

  高空抛物“两难”亟待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2018年6月13日,深圳一小区玻璃窗忽然坠落,一名正在街上行走的5岁男孩被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6月19日,南京市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一名放学回家的10岁女童在家门口被砸伤头部血流不止;2019年11月15日,成都小南街某小区一女子因吵架从10楼扔下一把菜刀,从公交车车顶弹至地面,所幸现场没有人员伤亡……

  近年来,随着城市高楼修建的越来越多,高空抛物事件频发,带来了极大的社会危害,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6条具体措施。民法典吸收侵权责任法和《意见》精神,将对高空安全的保护推向了全新的高度,对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厘定,也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责任和公安机关的调查责任作出了规定。除了民事责任,如果故意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刚刚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也进一步规定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1月4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庾某某诉被告黄某某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这也是广东首个适用民法典的高空抛物纠纷。经过1个小时的开庭审理,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黄某某赔偿原告庾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82512.29元,赔偿原告庾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全国人大代表符宇航认为,事故发生后采取法律手段处置是必要的,但另一方面,更须加强事前预防。他建议用高科技手段全面推行高层小区安装摄像头,加强高空坠物监管。

  另外,符宇航代表提出制定分类处罚制度。将高空抛物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公众造成损害较轻但有恶劣影响的物件(如纸巾、卫生巾、水、垃圾及熟食等),另一类是可能导致死亡或受伤的物件(如木板、玻璃瓶、菜刀等)。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于一些虽未达到危害公共安全、但对他人生活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空抛物行为,第一次可警告,若多次警告不改,又不适用《意见》中的行为,给予罚款或其他形式的处罚。

  在高空抛物、坠物侵权案件的审理中,责任主体认定难、举证取证难一直是困扰司法审判的主要难题。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把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在依法惩治此类行为的同时,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与公安、基层组织等的联动,积极推动和助力有关部门完善防范高空抛物、坠物的工作举措,形成有效合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引入社会力量拓宽司法救助渠道

  当前,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已经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阶段迈入“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长效长治阶段。全国人大代表温菲在调研中发现,执行案件中存在一些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的情形。

  “这些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往往因遭受侵害不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或因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力、缺乏必要的生活及医疗费用,或因受害致死致家庭生活难以维持,成为急需救助的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胜诉权益又难以兑现,这些‘因案致贫’的司法当事人值得关注。”温菲代表提出,依靠财政拨付的司法救助方式虽然对一些司法弱势群体进行了一定救助,但资金来源单一,数量有限、手续繁琐,一些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对此,温菲代表建议,创新司法救助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形成以法院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司法救助新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司法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

  温菲代表以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于2017年成立的江西省首家社会性质的司法救助协会为例,这家独立于法院的法人机构,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干部及法院干警分别担任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资金来源主要是法院执行时因当事人未及时领取执行款而沉淀产生的利息、社会捐赠款以及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后执行到位转入的回填款。自协会成立以来捐款达160万余元,共对120余名困难申请人救助近270万余元,同时还化解了110余件执行不能的案件。

  一些中基层法院的司法救助资金缺口较大,成为制约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开展的主要问题。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破解之道。一是推动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在管辖地有重大影响且救助金额较大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上下级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联动救助。二是鼓励探索司法救助金来源渠道,如引入社会公益赞助,借助金融产品的杠杆作用扩大救助资金总额等。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的做法契合了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深入调研,评估其全国推广的可行性,并鼓励有条件的法院先行先试,进一步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


责任编辑:孙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