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故事: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2021-01-29 08:32: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罗达
《孔子家语》有这样一则故事:孔子的学生颜回在煮粥时,发现有肮脏的东西掉进锅里去了。他连忙用汤匙把它捞起来,正想把它倒掉时,忽然想到,一粥一饭都来之不易啊。于是便把它吃了。刚巧孔子走进厨房,以为他在偷食,便教训了颜回。经过解释,大家才恍然大悟。孔子很感慨的说:我亲眼看见的事情也不一定正确,何况是道听途说呢?
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眼见不一定为实。法官判案,更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要以证据为准,公正司法,审慎处理,切不可偏听偏信,先入为主。只有这样,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维护司法权威;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与情怀,彰显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从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正是法律人为之奋斗的目标与责任担当。
作者单位: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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