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必备 有备必审
全国人大常委会扩大对法规司法解释审查范围
2021-01-23 11:09: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荆龙
记者1月20日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0年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的要求,加大对法规的审查力度和涉及民法典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扩大了备案审查范围,将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和地方“一府一委两院”通过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实现了“有件必备”。
地方法院和检察院通过的规范性司法文件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但一直处在备案审查监管之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在法院系统建立备案审查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明确要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审判业务文件应当报备审查。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法律1310件,其中,行政法规25件,地方性法规500件,司法解释16件。报备机关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规范履行了报备义务,自觉接受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逐件审查,实现“有备必审”,着重开展了五方面的专项审查。其中,为配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对相关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发现了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2850件,包含行政法规31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4件,地方性法规543件,司法解释233件等。已经修改257件、废止449件,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新制定了7件司法解释。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