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五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2021-01-03 14:48: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星星
 

  日前,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以来盐城市两级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总体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悉,盐城市两级法院发挥自身“潜力”,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基本原则,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充分运用“合力”,发挥党委、政府政治优势,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启动多元化解机制14次,实质化解争议11件。激发制度“活力”,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以来,盐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负责人当庭拍板化解争议21件。增强协作“内力”,建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和属地法院常态化协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本地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属地法院已协作化解争议33件。借助配合“外力”,与该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盐城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要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律师要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具体案件的法律释明和矛盾调处工作,该办法施行以来,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律师协助化解争议13件。

  资料显示,2020年以来,盐城市两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92件,协调撤诉案件213件,协调撤诉率达26.9%,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显著。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