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解开庭 “智慧”充满每一步

2020-12-29 09:25: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永波 魏雷
 

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场景。

  自助立案、自助查询、智能卷宗、一体化评价、调解E地图……在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些充满信息化气息的智能设备在近年来的案件审理中发挥着巨大的“威力”。该院通过打造智慧法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组建新的速裁团队等措施,速裁和多元解纷环节审结的案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62%,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

  ■网上立案

  以智慧助力司法为民

  围绕智慧法院理念,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努力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让当事人打官司“少跑”或“不跑”腿,让纠纷解决更高效、更便捷,以智慧助力司法为民。

  今年5月13日,原告河北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代理人牟某来到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的立案窗口咨询:“听说现在可以跨域立案,我有个民事案件归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管辖,麻烦你们看看能不能网上立案?”

  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的法官张樱经过认真审查,发现这两家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约定由硚口区法院管辖,而且诉讼材料详实齐全,应当立案。

  张樱立即通过电话与硚口区法院沟通,将诉讼材料通过微信小程序“中国移动微法院”推送给对方法院,请求对方尽快审核相关材料,几分钟后对方法院审核通过并接收了案件。

  这个案件的立案,全部操作在跨域立案平台上完成,全程可见,整个跨域立案流程仅耗时12分钟。当事人牟某激动地说:“我的案件千里跨域立了案,避免了我来回路途的奔波,在节省了时间钱财的同时,还加快了案件的进展,你们真是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

  近年来,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先后购置了自助立案一体机、风险评估一体机、诉状生成机、移动微法院等智慧化设施,有效地实现了全天候、全网和跨域立案,目前实现网上立案率达96%以上。当事人、律师足不出户用手机便可轻松立案,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诉服中心智慧立案体系不仅可以跨域到其他法院立案,其他法院同样可以跨域到该院立案。仅今年1月至10月底,作为管辖法院收案10起,作为协作法院推送11件。

  今年4月8日,立案庭法官助理徐明接到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电话,某商贸有限公司与邢台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被告住所地属于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管辖,现原告想跨域立案。

  徐明马上对此案件进行审查,该案为买卖合同纠纷,且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应按照一般地域管辖,故该案属于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管辖。

  随后徐明积极与对方沟通,确定材料齐全后,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将该案接收,全程仅用了6分钟。

  为推进网上立案审核率,缩短等待时间,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的基础上,大力优化网上立案、手机APP立案、微信小程序立案等多种线上立案渠道,不断优化使用体验,提升审核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现场视频介绍受到广泛好评。

  ■E图平台

  以智慧助力多元解纷

  智慧法院赋予司法便民化新内涵,让纠纷解决更高效、更顺畅。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运用信息技术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成本低廉、便民利民的纠纷解决渠道,运用结构化数据对纠纷进行描述,并根据纠纷类型匹配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法律资源与非法律资源、官方资源与民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资源共享。

  今年5月,邢台经济开发区某小区76户业主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

  原来,在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间,小区76户业主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停车位使用协议,业主均交付了全部车位款,但房地产公司至今未向原告交付停车位。

  后业主得知,房地产公司因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上述停车位,且邢台经济开发区住建部门责令被告停止销售,从而无法交付,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

  考虑到案件涉及群体诉讼,立案庭法官陈淑宁在征求业主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

  特邀调解员、律师袁方接到案件后遂与被告公司联系,被告公司声称需与深圳的集团总部沟通。

  袁方在与深圳总部负责人沟通后,安排当地分公司负责人与业主代表积极协调沟通,约定时间利用网络调解平台,同时与三方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网络调解。

  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车位买卖合同,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退还全部购车位款。当日,小区76户业主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就退购车位纠纷达成了协议,一起群体诉讼至此画上了圆满句号。

  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把诉讼服务中心的第一调解环节作为诉服中心的重要内容,专门聘请了8名退休法官、律师和机关有关人员等有法律知识和经验的调解员,常驻诉服调解室,随时接待前来起诉的当事人。

  与此同时,他们还从机关社区选聘了53名调解员参与调解,形成了区域调解E地图全覆盖,今年在诉讼服务中心调解E地图化解案件136件,有效缓解了诉讼压力。

  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做好线上调解的同时,把线下调解作为有效手段,特别是在交警大队设置了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现场进行案件调解。今年到10月底共收道交事故案件95件,81%的案件调解结案。

  ■云端开庭

  以智慧助力案件审判

  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信息化平台,通过“云上法庭”视频庭审成为常态。

  该院引导当事人将诉讼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仅需一部手机就可以实现不见面出示证据、零接触庭审调解,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了高效、智能、便捷的诉讼服务。

  被告某紧固件有限公司分批从原告某木锡纸制品有限公司处采购纸箱,截至2019年9月2日,被告共计拖欠原告货款188737元。同年12月25日,在原告向被告多次追要被推诿后,向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提交了对被告某紧固件有限公司进行保全申请。

  负责保全的诉服中心干警文艳彬受理案件后,指引当事人提供了担保财产,迅速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将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查封。

  今年1月3日上午9点,原告通过微信小程序“中国移动微法院”,向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判令被告给付拖欠原告的货款188737元及利息。

  张樱审查材料后认为案情简单,适宜诉裁,将案件分至速裁庭。

  因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外地出差,近日无法到庭。诉裁法官石书行针对当事双方实际情况,约定当日下午2点30分网上进行诉裁开庭。

  通过在线云平台进行了开庭,经过质证,被告承认所欠款项及利息,遂当庭作出裁定,被告在3日之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88737元,双方表示接受裁定不上诉。

  3天后,被告公司依照裁定将货款188737元汇入法院账户,并通知法院。石书行将原告提前告知的银行账户信息输入法院诉讼费管理系统,报批法院财务人员审批,原告公司账户立即收到该笔货款。

  “没想到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这么好,我只跑了一趟法院,连开庭都是在家进行的,啥事也不耽误,这货款就要回来了,可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了。”原告公司的法人刘某给张樱打电话时激动地说。

  “当今是科技革命的时代,不能与时俱进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方式必将被时代、被人民所抛弃。在智慧法院建设中,我们还需要再发力,全方位提升智慧法院应用范围和服务水平,发掘智能深度应用,充分发挥好智能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中的作用。”这是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院长杜运来向全体干警提出的要求,更是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努力的方向。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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