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一份司法建议的正确打开方式

2020-12-17 11:24:46
 

  中国法院网讯(钟丽君)“同学们,如果有人对我们做出了这些不必要却有意识的触碰,就要多个心眼啦……”12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宣讲团成员李睿龙,正在台上对李家沱小学的五六年级学生们循循善诱,倾力讲解预防性侵法律知识。

  “小公民法律课堂”走进李家沱小学 尚博 摄

  这不仅是一次常规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更是一份司法建议的落实后续。

  重庆五中院少审庭总结近两年的涉少性侵案件发现,很多受侵害人都是在校学生,遂决定向各区教委发出相关司法建议,以预防更多孩子受到不法侵害。

  10月11日,第一份该类司法建议发给了巴南区教委,建议其适时开展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

  收到该司法建议后,巴南区教委立即召开党工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了包括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计划和学前教育行动指南、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在内的系列落实举措,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随后及时复函给重庆五中院。

  11月20日,巴南区教委又组织全区各中小学、中职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共300余人,召开专题会,对落实这份司法建议的系列工作进行部署。

  随后,巴南区教委向重庆五中院发出邀请,请“小公民法律课堂”宣讲团到巴南送法进校园,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司法建议是人民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人民法院就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其目的不是单纯地指出问题,而是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因此,人民法院须不断研究作出优质司法建议,并建立跟踪机制,掌握每份司法建议的采纳、落实等情况。被建议单位也应加以重视,及时部署落实建议举措,并适时向人民法院反馈,与人民法院一起,共同助推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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