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全流程儿童保护链,“激活”剥夺监护权制度

2020-12-04 09:58:41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李万友
 

  撤销监护权不是目的,对于未成年人更有效的监护才是。所以撤销只是起点,还得启动全流程保护链。

  近年来,因父母虐童引发的剥夺家长监护权话题,常引起社会关注。而在这方面,重庆正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剥夺监护权全流程保护链。据报道,今年以来,重庆璧山区先后有3名孩子的父母因严重失职,被法院依法剥夺了监护权。剥夺监护权制度被“激活”的背后,是当地探索构建未成年人后续监护体系渐显成效。

  据了解,璧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公安等部门,之前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剥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父母监护权暨解决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的工作办法》,填补了一系列剥夺监护权之后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管等空白。今年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评比中,璧山区检察院基于该制度提出的剥夺监护权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孩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但现实中,也确有少数父母严重失职,有的拒养孩子,有的虐待孩子。正因如此,伊坂幸太郎那句话——“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被提及频次渐高。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等多部法律法规明确,可撤销其监护资格。这项规定从1986年写入法条后,却直到2015年才在徐州出现全国首个剥夺父母监护权案例,这被视作具有标杆意义的范例。

  但时至今日,全国范围内剥夺监护权案例仍很少,究其原因,关键就在于,撤销容易安置抚养难:父母丧失监护权后,谁来监护孩子,确保孩子健康成长?这就涉及司法程序外的未成年人安置抚养问题。细究起来,又涉及教育、医疗,以及随之而来的居住地、资金等庞杂的问题,远超法律范畴;后续的安置抚养还需要民政、乡镇、公安、教育等部门一起做好未成年人安置工作。

  鉴于此,也只有建立剥夺监护权全流程保护链,实现更有效监护,剥夺监护权制度摁下启动键才能没那么多顾虑。而璧山当地就此展开的探索,就颇显有的放矢:那份文件名长达46字的“办法”,分“制度编”“责任编”和“保障编”三部分,其中“保障编”占据了一半篇幅,涉及父母被剥夺监护权后未成年人未来生活、学习等方方面面的保障制度构建。

  按照该“办法”,那些失职父母被剥夺监护权,不等于可以破罐子破摔不尽责,而是子女不再履行对他们的赡养、扶助义务,但他们还得尽到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须按时向民政部门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另外,涉及孩子上户口、上学、生活等方面的保障,也照单确责,明确要多部门、多体系合力协作。

  这无疑契合社会期许:撤销监护权不是目的,对于未成年人更有效的监护才是。所以撤销只是起点,还得启动全流程保护链,让失去父母“庇护”的孩子,免于成为“事实孤儿”。

  在国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才正式施行的背景下,当地这番探索,无疑有助于为国家层面的制度完善积累经验,也为善政“由点及面”的推广提供参照。最高检对此评价“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能够做到刑事追究与民事维权并重,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对《民法典》特殊监护规定的生动实践”,是首肯也是鞭策——特殊监护制度落实,也要更多这样的地方探索。

  本质上,探索建立剥夺监护权全流程保护链,是为了给法律打补丁。也只有让良法善政照进现实,法内显公正,法外显温情,才能撑好儿童权益保护伞,让孩子得到更好的庇护。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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