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的涟漪
2020-12-02 09:22: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果 康丽
 

  “谢谢,谢谢大家!”被执行人姚某英在接过我们替爱心人士转送的棉被和大衣等物资后,双眼含泪,一遍又一遍向我们表达自己满心的感激。

  事情还得从8月的一天说起,那天早上,我刚到办公室就接到一个电话:“杨法官吗,我看到你们法院公众号里发的一篇文章,说你们在帮助被执行人贩卖土鸡蛋、土鸡,我想要从她那买点鸡蛋和土鸡。不知是否可以帮忙联系?”

  “好的,我联系好了就回复您。”

  事情缘于今年3月,我在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时,了解到被执行人姚某英由于患有肾萎缩等疾病,无法工作,仅在娘家自留地搭建了一个棚子,以养鸡维持基本生活开支。因其无力支付抚养费,我便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信息等方式帮助她推销售卖鸡蛋,使她筹齐了执行款,最后该案圆满执结。我们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宣传报道。

  案件执行完毕,我以为事情已经完结,没想到竟然还有后续。

  我立即联系了原案件的被执行人姚某英,带着爱心人士前往姚某英处,爱心人士看到被执行人恶劣的居住环境,详细了解了其情况,当即给被执行人捐助了1000元,并表示为其捐赠过冬所需的棉被和大衣。

  9月14日,爱心人士将捐赠物资送到法院,希望我们能帮忙送给当事人。虽然当时天下着蒙蒙细雨,但我们当即决定立即将爱心人士的温暖送去。由于姚某英所居住的地方有两公里路程未通车,我和执行局的同志抱着棉被和衣物,沿着狭窄、湿滑的山路步行来到姚某英的居住地。于是,才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听着姚某英朴实的话语,看到她一脸感激,我感慨万千:当时因为看到被执行人生活困难,于是在单位工作群帮其推销土鸡和鸡蛋,没想到因此会被社会爱心人士看到且为其提供捐助。我们法院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此次的温情执法引发的“爱心涟漪”,是对我院司法为民举措的又一次肯定。相信在这个寒意渐浓的秋天,社会爱心人士和执行法官能让她感受到律法无情,但执法者有情;生活不幸,但人间有爱。

  (讲述者单位: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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