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分流的分流 该集中的集中
2020-12-02 09:01: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洁 赵静
 

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执行工作。

执行人员查找被执行人财产。

  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立足群众需要和期待,创新执行措施,通过繁简分流、事务集中、精细管理和执行公开“四驾马车”,促进执行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今年以来,该院新收执行案件4291件,结案4046件,执行案件执结率达88.12%,四项核心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繁简分流小案执行“一次有效”

  “不到20天就拿到了拖欠的工资,泉山区法院执行局效率很高!”刘某某与8名工友如数领到了单位拖欠的工资,对泉山区法院速执团队赞赏有加。

  2019年,刘某某与8名工友在徐州某信息公司打工,公司承诺每人每月3000元至4000元工资不等。但干满两个月后,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拖欠工资。该批案件经泉山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徐州某信息公司支付刘某某等人工资4000元至1万元不等。官司赢了,公司却不给钱。刘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泉山区法院孔伟执行组用两天完成了财产查控,未发现被执行公司有财产。该公司办公地点为租赁使用,孔伟带领执行助理上门找到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同意尽快支付款项。10天后,工人顺利拿到工资。

  从立案到执结仅用18天,这是泉山区法院15万元以下标的额案件常规执行周期。如此高的执行效率离不开团队的执行和制度的支持。2018年,泉山区法院通过对全院执行案件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15万元以下小标的额案件占到全院案件总数的70%,将这部分案件执行好事关老百姓的权益。泉山区法院敢闯敢试,将执行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将小标的额案件交由一次有效执行团队执行,同时对该类案件实行“压力给够、道理讲透”的执行模式,细化执行团队工作职责,提高执行效果。

  “将小标的额案件从案件库中分离出来,实行快慢分道,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到刀刃上,做到能执尽执,应执尽执,最大程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泉山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遥表示,2020年,“一次有效执行”团队收案1952件,结案1826件,结案率达93.5%,平均结案天数为21.7天。

  ■事务集中服务事项“一站解决”

  “一次性立了三个案件,不用来回折腾,流水线操作效率明显提高。”在执行事务中心立案窗口,江苏禾嘉律师所律师韩峰体会到这种便利。今年4月,泉山区法院结合疫情期间工作经验,将执行事务从执行工作中分离出来,利用“一站式在线执行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执行案件一站通办服务。

  “事务中心的成立就是解决群众少跑腿的问题,将执行工作所需办理的程序尽量一次性办完。”宋遥介绍,事务中心9个接待窗口平均日接待当事人百人以上,办理执行事务40余件。

  在执行事务中心,家住徐州市云龙区的王某如数领到自己的执行款。今年3月,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防控关键时期,因到法院不便,他通过电话与承办法官黄景沟通执行进展。黄景多次与被执行人吴某沟通无果后,依法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拍卖。

  关于房产的评估价格,黄景告知王某可以自主定价或者找评估机构评估定价。自主定价是泉山区法院推出的快捷定价方式,即执行人员市场采价、征询专家意见、合议庭根据采价和专家意见最终确定基准价,整个评估过程快捷并且不产生任何费用。王某选择了自主定价方式,被执行人吴某的房产上网拍卖后,经过14轮加价,最终以352万元成交。“跑了两次法院,就领到了全部案款,泉山区法院的执行效率我很满意。”王某表示。

  急当事人所需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在路上”成为执行法官的常态,却容易给来访当事人造成执行法官“人难找、事难办”的误解。泉山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解决了当事人找法官、找咨询、找信访的难题,实现了立案、咨询、查控、网拍、信访等“一站解决”的集中模式,不仅改变了法官单一接待模式,减轻了法官负累,而且提高了执行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精细管理规范流程“一丝不苟”

  “执行工作要抓细节管理,从细节做文章,切实提高执行效率。”泉山区法院院长葛海波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要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执行管理。

  八旬老人殷某将积蓄17万元放在某公司投资理财,结果理财公司支付一个月利息后就不再支付利息。殷某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某理财公司偿还殷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9万元。判决生效后,某理财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人、执行局副局长王平通过查找关联案件,发现某理财公司有大量欠债,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今年8月,经过细致筛查,王平发现被执行公司有一笔款项到账,立即对案件恢复执行,迅速前往划扣。原本执行无望的殷某全额领到借款本息,特送锦旗表达谢意。

  对执行不能案件恢复执行得益于泉山区法院建立的高效终本管理机制。执行局建立相对独立的终本案件数据库,对终本案件进行“区别化”动态管理。定期主动查询,对于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及时落实,符合条件的当即立案,恢复执行。今年1月至9月,恢复执行584件,同时对以往终结案件组织复查,对不符合终结条件的或发现新的财产线索的,主动恢复执行。

  “财产处置”是执行工作中的重点环节,2019年10月,泉山区法院将财产处置集中化管理,针对各执行实施团队查控到的财产,集中由专人进行清单化管理、集约化调查、程序化处置,提高财产处置效率。集中财产处置流程运行一年多来,房产调查周期平均缩短10天,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

  此外,泉山区法院制定《案件执行流程及规范》,对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等9个方面的工作、24个节点作出详细规定,并由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办案系统和执行指挥平台进行专人实时监控,对临界到期节点提前预警,避免“选择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现象的出现。

  ■执行公开案件进程“一览无余”

  “从立案到执行,每个节点执行人员都会告知,执行全过程公开透明。”在执行大厅,陈某对执行法官孙通的解答表示满意。

  让当事人了解自身权利才能有助于行使权利。泉山区法院执行局将执行公开贯彻到执行全过程,在立案时,执行人员主动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及时告知执行进展及财产线索查询情况。对能够处置的财产,执行人员需主动联系申请人告知其处置流程和时间。对于在限定期限内不能处置的执行线索,执行人员要告知申请人终止的后果和恢复执行的条件。“整个执行过程让我们知道的明明白白,即使暂时拿不到钱我们心里也踏实。”陈某表示。

  落实执行程序的全程公开,让申请执行人对执行过程产生信任。执行指挥中心依托信息平台和短信平台,向当事人推送办案节点信息,展示案件执行全过程。泉山区法院率先在全市建成首个24小时自助法院,当事人通过自助服务,可以进行案件查询、申请执行、联系法官和财产线索举报等服务。整个执行案件办理透明公开,实现执行全程留痕、全程监督。

  将执行信访作为反映执行工作的“晴雨表”和发现问题、整治不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途径,执行局随案发放征求意见卡方便案件当事人对执行人员廉洁办案情况监督。抓好信访案件管理考核,实行“执行局长+员额法官集体接访”制度,除日常接访外,每周五院、局长带领员额法官集体接访,当场调度,了解情况,对信访人的诉求现场答复。集体接访制度实施以来,泉山区法院执行信访量下降40%以上,重复信访下降70%。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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