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岂能“喝公油”
2020-11-28 08:41: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兴艳
 

  不久前,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昌平区北七家镇公路管理站原出纳张颖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从2019年6月起,张颖看单位长期加油卡管理松懈,就大胆将加油卡主卡放在私家车上,默许其丈夫多次公卡私用共计4209.18元。张颖最终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在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公车改革持续推进,“车轮上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车私用”问题日渐消弭,但“私车公养”的报道又屡屡被曝光,成为了新形势下变种的“车轮上的腐败”和穿上隐形衣的“四风”问题。

  毋庸置疑,出现这样“私车公养”“公卡私用”的违纪行为,当事人思想认识不到位,是重要的原因。张颖总认为自己是公职人员,用点公家的东西也没什么。即便曾因担心被查处,想停止这种错误行为,但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公卡私用”看似是“小问题”,但也折射出个别党员干部党纪意识淡化,间接暴露出了相关的监管部门监督不力的漏洞。

  随着反“四风”的深入,媒体披露的“公卡私用”案例增多,拿出来晒一晒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则能取信于民。从根本上讲,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的另一头是公众利益受损,查处此类行为,不仅是严肃队伍纪律,更是保障公众利益。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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