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判监督职能 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夏道虎
2020-11-15 09:17: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法院践行“依法纠错、终局解纷、维护裁判权威”理念,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一、依法纠错强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敢于坚持原则,对35件51名被告人再审宣告无罪。倪菊葆案“错到哪里纠到哪里”,作为产权保护典型案件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加强协同监督指导,发现确属错案及时纠正,全省涉贷警情、借贷诉讼大幅下降。着力多维解纷,结合调解和解、瑕疵弥补、审监释明、司法救助,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民事再审调解结案2334件。强化规则完善,培育精品再审案件,纠立并举促生新规则。

  二、完善机制强监督。完善个案监督反馈机制,发改案件结案后向原审法院院长发送《审判监督意见书》,反馈发改意见,强化个案指导。完善类案监督指导机制,定期下发审监案例通报和年度报告。完善案件评查复查机制,对发改案件开展“双重评查”,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完善省法院自身生效裁判监督机制。树立审监工作权威,突出再审纠错功能,强化对自身案件监督,严格落实再审发改交换意见、原审承办人列席审委会等制度,切实提升监督的准确性。

  三、协调联动强监督。强化与检察机关协调联动,就监督案件和监督意见实行扎口移送、对监督数据进行反馈和分析研判、民事行政案件副卷调阅试点等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强化与督察部门协调联动,办案中发现原审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督察部门,构建管案、管人、管事协调运行的监督体系。强化与刑罚执行机构协调联动,全省监狱全覆盖,实现五方三地在线开庭,促进阳光审判,强化庭审审查,提升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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