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打头 调解为主 诉讼断后
浙江法院全链条解纷让群众“最多跑一地”
2020-11-10 08:36: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阳
 

  “这样子解决纠纷真方便,还节省了诉讼费用!”11月4日,经浙江省江山市峡口镇矛盾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员傅金城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第一时间向江山市人民法院峡口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据了解,浙江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吉县矛调中心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把调解工作置于社会治理大格局中,积极推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矛调中心建设。截至10月底,全省92家基层法院入驻县级矛调中心,其中43家法院成建制入驻,49家法院结合实际团队入驻,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管理、“一窗式”办理、“一条龙”处理、“一键式”服务,让人民群众有了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记者了解到,矛调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调解、仲裁复议等各类解纷资源,凡属信访事项的由信访部门处理,对适宜调解的纠纷一律实行先行调解,并横向分流至各个调解组织或职能部门,纵向分流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等基层调解细胞,将“调解为主”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法院主要承担‘断后’的责任,支持、规范职能部门、调解组织和社会力量在法治轨道上参与社会治理。”峡口法庭庭长雷章兴介绍说,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立案。简案由驻矛调中心速裁团队快审快结,充分激活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功能,让小额案件“一案了结”;难案移交法院本部细查精审,变“法院冲在解决纠纷第一线”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今年前三季度,浙江法院收案119.1万件,同比下降9.89%;诉前纠纷化解率29.71%,同比上升7.84个百分点,实现诉讼收案量和法院工作量双下降,源头治理矛盾纠纷的效应日益显现。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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