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冻结支付宝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2020-10-13 15:51:2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廖长春
 

  “伊法官,我要马上还钱,请求解除支付宝冻结,并将我从失信名单中撤下来吧!”10月13日,肖某一大早来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归还尚欠执行款1万元,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肖某因尚欠1万元执行款未偿还,经查询,被执行人肖某无银行存款,又无财产可供执行。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前往肖某家中,对肖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思想说服教育工作,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肖某每次声称自己无履行能力,拒不履行。

  之后,执行法官多次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肖某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余额一直有变化。随后,执行法官认为肖某很可能是通过支付宝作为日常交易方式,因此立即将肖某名下的支付宝账户进行了冻结。

  因肖某在上海做点小生意,买卖、出门全是扫码支付,之后,当肖某得知支付宝账户被法院冻结,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述说其支付宝账号被冻结后,在生意上的资金往来带来极大的不便,要求马上履行债务,请求法院解除支付宝账户冻结,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下来。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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