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多元解纷驶上“快速路”
近年来,吉林省吉林市两级法院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不断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推动定分止争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转变,给出了提高市域治理能力的法院方案。
推进纠纷化解端口前移
一垄地让两家结了仇、因赡养老人兄弟姐妹间闹不和、普通民间借贷纠纷发展成了刑事案件……很多看似很小的事,处理不好就可能导致矛盾升级。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吉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在处理企业施工纠纷时,千方百计寻求救济途径,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更让我们感动的是,事后法官还上门服务,为企业做‘法律体检’,避免了许多经营风险。”这是不久前,吉林中院收到的一封感谢信,邮寄人是来吉投资的一家企业。
近年来,吉林法院坚持防重于治,将解纷机制重心从法院端口前移至矛盾纠纷源头,从普法宣传、司法服务、“无讼”创建入手,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吉林法院普遍建立起了“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法院在乡镇街道建立法官工作室,包村法官根据社情民意定期进村精准送法。法官把法庭设在村部或农家院,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目的。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近水楼台,随时能够得到法律指导,有了法律知识撑腰,再做群众工作时,除了以情感人,也能以法服人,释法说理、化解纠纷更加得心应手。
吉林中院还坚持率先垂范,连续4年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司法服务活动,院领导带头访企问需,帮助企业弥补生产经营漏洞,解决涉法涉诉问题。针对走访服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形成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企业防控和化解了一批重大风险。
推动共建共享解纷机制
从事后补救到事前预防,诉源治理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绝不是仅靠法院一己之力就能完成。
为此,吉林法院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通过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格局,激活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一池春水。
张某等26人在刘某承包的吉林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地工作,工程结束后,刘某给付部分工资后仍拖欠20余万元。张某等26人气愤之下,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纠纷在诉前调解程序阶段委派给了龙潭区法院人民调解室的律师调解员宋健玮,凭借专业知识,宋健玮抽丝剥茧地找到了问题所在,并很快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据悉,在龙潭区法院,每天都有律师到诉前服务平台无偿提供咨询和调解服务,引导当事人理性行使诉权。今年以来,在律师以及法律志愿者的努力下,该院1700余起纠纷在诉前就得以化解。
记者了解到,吉林市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接待窗口的同时,吸纳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主体力量进驻法院,依托诉调对接平台,通过“线上+线下”,为群众开展立体、集约、高效的调解服务。同时,还将诉源治理与综治工作融合,借助覆盖县(区)乡村的三级综治平台力量,打造出了“网络+网格”的诉调对接新模式。
据统计,今年1至7月,吉林法院对接调解组织63个、邀请调解人员165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参与化解纠纷13593件。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实质性解决,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
推行“分调裁审”解纷渠道
今年4月开始,吉林市高新区某健身会馆贴出了器材维修暂停营业告示后,经营者便不知所踪。29名会员担心会员费打水漂,5月12日,他们到吉林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诉状后,法官多方查找,找到了经营者。因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并且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到诉前调解平台。经线上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省时省力省费用的方式解决了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和点赞。
像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一样,即使当事一方递上了诉状,但解决问题不一定非得“对簿公堂”。“分调裁审”机制下的案件走向更加清晰,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官严格把关,依法适用司法确认程序,确保调解协议的强制力和执行力。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改变过去平均用力的做法,实行繁简分流。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简案类案交给速裁团队速裁快审;疑难复杂案件,交由院长、庭长带领的团队精审,确保案件质效,减少诉内衍生案件。
今年1至7月,吉林法院共受理民事行政一审案件15113件,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导出12836件,导出案件调解成功11496件,调解成功率达98.67%,取得了速裁案件占比率、多元化解调撤率、审判质效“三同升”,民商事案件受理数量、总体案件增速、平均审理天数“三同降”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