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互联网法院自诞生起就自带流量,引人注目。
2017年以来,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先后设立,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审理了一大批具有规则引领意义和重大影响的案件,开辟了互联网司法建设的全新路径。
作为时代发展和司法实践的结晶,“互联网法院”这台专业、高效、便民的“网上天平”是如何构建的?层出不穷的新技术如何与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未来,互联网法院将会在哪些领域继续改革?
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互联网法院工作座谈会,总结互联网法院建设经验成效,研究谋划互联网法院的下一步规划,探索中国互联网审判的创新发展之路。
平均庭审时长29分钟
互联网+司法再创庭审“新速度”
起诉、调解、立案、审判、送达、执行等诉讼环节全部在线完成,这是互联网法院“一站式”解纷的工作模式。
平均庭审时长29分钟,这是互联网深度融入司法带来的“庭审速度”。
会议介绍,截至2020年8月31日,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案件222473件,审结194697件,在线立案申请率99.7%,在线庭审率98.9%,平均庭审时长29分钟,比普通线下诉讼节约时间约四分之三。
“互联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面向现实需求、遵循司法规律,为司法运行在新时代的模式变革趟出了新路子、树立了新标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
仅仅“快”和“便利”并不足以概括互联网法院的全部实践价值。会议介绍,三家互联网法院设立以来,审理了一大批具有填补空白、树立规则、先导示范意义的互联网案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大数据权属案和首例公共数据不正当竞争案,合理划定数据资源利用和个人信息保护边界,推动公共数据在安全可控、保障隐私前提下最大程度开放共享。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旗帜鲜明反对“暗刷流量”交易行为,有力打击网络黑灰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王者荣耀’短视频侵权案”,针对源源不断上传的侵权视频,发出诉中禁令适用于所有侵权视频,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截至2020年8月31日,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外案件2487件,审结2320件,标的额2.4亿元,涉及跨国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域名争端处理等多种类型,有效提升了我国在依法治网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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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裁判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正是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题中之义。
座谈会上,互联网信息技术和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互联网企业代表等齐聚最高人民法院,分享工作经验、畅谈发展思路。
“互联网法院已经并将继续彰显跨界融合的魅力,必将持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独特作用。”中国科学院院士、浙江大学校长吴朝晖表示,未来司法将与互联网等虚拟载体建立更加紧密的交互关系,期待未来能够在更大范围推广高校服务智慧司法经验,在更高层面构建院校合作关系。
加强信息技术创新应用
助力审执工作提质增效
座谈会上,“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词汇屡被提及。
作为互联网技术融入司法领域的“样板间”和“试验田”,互联网法院不断拓展新兴技术应用场景,推进科技与司法工作全方位深度融合,实现司法运行从网络化向智能化迭代升级。
电子证据取证、存证、认证难,执行立案程序繁琐、协查范围较窄怎么办?
——互联网法院搭建了司法区块链大数据平台,庭审可一键调取验证,打通涉网审判的“最后一公里”。中国互联网法院在全球率先将智能合约技术应用于“一键执行立案”和“诉前调解协议一键查冻扣”,显著提高执行效率。
如何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诉讼服务当中?
——互联网法院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依托在线诉讼平台、“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等载体,打造“多位一体”在线智慧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智能问答、自助立案、在线缴费、诉讼风险评估等全流程、立体化在线服务。积极利用司法大数据资源,开发智能化辅助办案工具,为法官提供证据自动比对、类案智能推送、裁判偏离度预警、文书自动生成等服务,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应用在司法管理中有何运用?
——互联网法院按照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开发应用智能化监督管理平台,从案件概况、审判程序、审判流程、审判质量等多个维度,精准分析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监控关键流程节点,实现重点案件自动化识别、标签化处理、静默化监管,确保审判权力在网上运行更加高效、规范、透明。
“互联网法院不只是建立在互联网上的法院,更是使用计算科学对司法流程进行再造的法院。”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党委书记,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副秘书长刘奕群建议,应当继续探索建立计算科学和司法实践结合的新模式。
“互联网法院在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们提供了良好司法服务和保障。”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总法律顾问俞思瑛表示,案件在互联网法院进行审理,办理成本比过去降低了80%,对于互联网市场发生的网络刷单、身份盗用等新问题,互联网法院及时用司法裁判给予回应,保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完善规则补齐短板
深化互联网法院改革建设
在互联网法院改革建设过程中,一些制度性、机制性、瓶颈性问题如何解决,也正是此次座谈会探讨的重点。
“应当推动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由‘大而全’向‘专而精’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表示,应当尽快调整完善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探索跨地域管辖机制,科学确定互联网法院布局。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建议,有必要将一些具有规则意义的新类型案件交互联网法院审理,部分可以批量处理的简单互联网案件改由普通法院审理,避免占用过多审判资源,影响依法治网功能发挥。
“三个互联网法院设立以来,很多经验做法令人耳目一新,应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互联网法院改革成果,高质高效化解好网络领域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有效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央政法委法治局局长、中央司改办主任段农根说。
会议透露,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在中央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互联网法院健康有序发展:
——将调整完善互联网法院管辖,推动确立专门法院地位,构建互联网审判新格局;
——将在年内出台适用于全国法院的在线诉讼司法解释,推动制定电子诉讼法,完善在线诉讼规则体系;
——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强化配套保障,提升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整体效能。
“中国法院应当继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网络规则的制定。”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叶军表示,应将中国法院依法治网的经验传播到世界各地,更好参与和影响全球的互联网法治治理。
“互联网法院建设具有国际领先地位,应当把握对外法治宣传规律,注重宣传的重心与角度,讲好中国互联网司法故事。”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教授黄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