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坚持教育预防与依法惩治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融入情感元素,全方位、多维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妈妈式”的司法服务,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该院先后荣获贵港市“青少年维权岗”、广西“全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刑事审判“很有味儿”
早在2012年,覃塘区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基础上,组建了由区妇联主席或副主席担任陪审员的未成年人刑事合议庭。合议庭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建立和完善“圆桌审判”方式,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告人及其亲属围着大圆桌依次而坐,把庭审的严肃气氛转变为平和宽松的氛围,并通过平等对话开展法庭教育,促使未成年被告人真心悔悟。
此外,该院注重对失足青少年定期开展回访帮教,及时跟踪社区矫正落实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失足青少年协调解决教育、就业和犯罪记录封存等问题,让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充满人情味,帮教效果十分明显。2019年以来,该院成功帮助14名失足青少年重返社会,2020年上半年实现未成年人刑事“零犯罪”。
民事权益“分毫必护”
张某与冯某协议离婚,约定子女均由张某抚养,冯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离婚后,冯某却一直未支付子女抚养费,张某以子女名义诉至法院,要求冯某一次性支付2016年12月起至两个小孩年满十八周岁的抚养费。
与冯某电话沟通后,法官黄栋坚意识到该案除了抚养费问题,还极有可能衍生民间借贷、变更抚养关系、探视权等系列纠纷,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抓住双方都十分关心和在意孩子的成长这一心理,黄栋坚围绕“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这个中心,反复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把诉讼纠纷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在维护未成年子女民事权益方面,覃塘区法院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作用,规范建立家事审判庭,与妇联、群工部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为未成年子女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与社会环境。2015年8月启动家事审判改革至今,该院共审结家事案件2519件,调解撤诉率达58.6%,实现零信访、零投诉,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治教育“一个不少”
“以前我只在电视里见过毒品,今天法官姐姐详细介绍法律知识,让我认识到毒品的模样和危害。”当地一位小学生深有感触地说道。
近日,覃塘区法院组织法官来到大岭乡互合小学,开展“法治护航青春 铁腕扫黑除恶”送法进校园活动,图文结合,给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法官通过列举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的案例,并现场展示常见的14种毒品模型,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教育学生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覃塘区法院坚持“一个不少”的原则,在广度、深度上做文章。该院针对在校学生法律知识相对缺乏的现状,打造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每年以“法院开放日”的形式邀请在校师生分批次、分时段进行参观。同时,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邀请学生观摩庭审现场、模拟巡回法庭进校园、播放法治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立体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8年至今,该院已在辖区26所中小学校开展送法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册,覆盖中小学生超过5万人次,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