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两山』理念 守护白山绿水
——吉林白山法院环资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2020-09-21 14:51: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克刚 宋佳欣
 

  近年来,吉林省白山市两级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以“立足审判职能、守护白山绿水”为宗旨,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严惩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依法保障环境资源多元化,妥善化解环境资源纠纷,推动白山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建立审判团队 开展专项行动

  2017年,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大力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2018年,白山法院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以所辖长白县人民法院为试点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采取“三加一”模式,集中审理涉生态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初步形成了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的专业化审判体系。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全市法院均设置了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团队。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从2017年起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毁林种参犯罪,审结案件153件227人,挽回经济损失930余万元。在此基础上,白山法院强势推进毁林种参问题整改,刑事判决219起,罚金1931.6万元,坚决遏制白山市毁林种参犯罪行为的猖獗势头。

  重视公益诉讼 形成保护合力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依法及时受理、审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此,白山中院与市检察院共同研究制定意见,规范白山地区公益诉讼活动。由白山中院审理的白山市江源区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源区中医院医疗污水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为第8批指导性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为十大典型环境公益诉讼案例和第24批指导性案例。

  同时,白山法院注重积极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合力,主动为绿色发展贡献法院力量。在白山中院指导下,长白法院经请示县委政法委,由县委政法委协调政法部门、林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下发“补植复绿”相关指导意见,为涉林案件生态恢复提供制度保障;与林业局、环保局、森林公安局分别签署合作备忘录,为实现互通信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生态环境建立信息工作平台;与县检察院、公安局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适时集中研讨相关法律问题。

  此外,每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全市法院都会在线下开展“关爱环境、刻不容缓”主题宣传活动,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问题,并拓宽线上普法渠道,制作短视频作品,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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