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司法守护生态“高颜值”
——福建三明两级法院保障生态文明工作纪实
2020-09-20 08:55: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魏正雄
 

  近日,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全省生态环境司法“十佳百优”评选结果揭晓,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生态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等多个项目入选。成绩的背后是全市法院不断创新生态司法工作机制,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重打击,震慑违法犯罪

  “被告人江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6月4日,清流县人民法院首次组成“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对一起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作出公开宣判。判决后,被告人江某在一家报纸上公开发布道歉信,同时赔偿生态资源遭受的损失。

  三明位于福建中西部,被誉为中国最绿省份里的最绿城市。为守护这片绿水青山,三明两级法院坚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惩治违法犯罪、保护生态环境。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破坏生态犯罪案件263件,其中涉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14件。

  在严厉打击涉生态违法犯罪的同时,三明两级法院还坚持修复受损生态。今年9月8日,泰宁县朱口镇某村村民廖某再次来到南坑溪河道,协助河道协管员开展管护工作。此前,因犯盗伐林木罪,泰宁县人民法院对他发出“护河令”,责令他进行河道管护,通过日常巡查,严防他人非法采沙、电鱼、毒鱼等。

  早在2009年,三明法院便已探索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受损生态,在全国法院率先推出“护鸟令”“护林令”等。此外,针对生态修复面临的新情况,三明法院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修复形式,将修复手段从原态修复向代偿修复、异地修复等多种形式拓展,大力推进生态修复性司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重创新,打造过硬品牌

  9月3日,三元区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郭秀娣起了个大早,背上巡回法庭专用背包,驱车来到距市区26公里外的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今天,她将在这里开展驻点办公。

  万寿岩遗址是华东地区迄今发现最早的洞穴类型的旧石器时代早期文化遗址,被誉为“南方周口店”。2001年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加强万寿岩遗址周边生态司法保护工作,今年6月,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元区法院在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立万寿岩文旅保护司法协同创新基地,通过设立法官工作室、巡回法庭,及时化解万寿岩遗址文旅开发过程中涉文物保护、旅游等纠纷。截至目前,协同化解林地纠纷2件、征地拆迁补偿纠纷1件、普通民事纠纷12件。

  今年4月,全国首个流域司法数助治理云平台——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在三明成立。中心以“数据协同平台+云上法官在线平台”为依托,综合运用河长制指挥管理、河道视频监控与司法数据等系统,为全市流域治理构建起及时、高效、全程、严格的司法保护管理机制。

  三明市水利局局长章新华认为,中心的设立创新性的将生态司法大数据引入河长制指挥管理系统,为全市河湖治理提供科学的预警分析、决策依据和高效的司法服务,将有效提升全市河湖治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近年来,三明法院不断更新生态司法理念,创新生态司法品牌建设,形成一批像万寿岩文旅保护司法协同创新基地、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这样的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知名度和认同感的司法品牌。

  重普法,传播环保理念

  三明市两级法院将预防生态违法犯罪活动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注重推进生态司法与传播理念的衔接。全市法院建立生态司法保护基地21个,努力传播生态环境“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理念。

  “我做了违法的事,愿意接受法院的惩罚。”2019年11月25日,尤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陈某为开垦坪地种植茶叶,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4.6亩,造成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植被及林业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将庭审“搬”到凤山村里,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视频直播,吸引63万次网友集体围观。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被告人陈某懊悔地低下了头。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美丽三明需要司法保护。”三明中院院长姚丽青表示,全市法院将以改革创新精神持续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美好家园,为建设绿色三明、幸福三明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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