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院做足功夫 群众办事“不找关系”

2020-09-01 11:20: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艳辉 严怡娜
 

  辽宁高院院长张学群(右)在省高院信访大厅接待上访群众。严怡娜 摄

  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

  2018年以来,辽宁法院着力“办事不用找关系”“办案不用找关系”“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为营造清清爽爽、规规矩矩、干干净净的办事、办案、反映问题的司法和工作环境而不懈努力。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视频会议,推广法库县人民法院、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等的典型经验。

  ■法库:“一站式”建设,让群众获得感实实在在

  今年6月,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楠初次到法库县人民法院代理案件,还未等她开口,一位佩戴“办事不求人”字样标识的导诉员仔细询问办理事项,并指引她到律师休息室休息。

  “敞开式办公、融入契丹文化、星级诉讼服务……”王楠在朋友圈中给法库法院打了个五星级好评。

  2019年初,法库法院贯彻辽宁高院坚持把最优环境留给群众的工作理念,早起步、高标准、快推进,于当年7月完成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这里,立、审、执相关业务实行柜台运行,功能上按照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便捷化、人文化设计,实现事务集约、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进诉讼服务大厅,就有空间品味感、功能完善感、布局雅致感,到法库法院代理案件的律师无不大加赞赏。

  在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群众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现场为当事人提供诉状模板、自助打印复印材料等服务,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依托12368服务热线对来信来访等进行分流转办,谁承办谁答复,并公布全体法官办公电话,纪检、政工全程督办,以此确保“不用找关系”制度化,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在这里,当场立案、当场保全、当场查控、当场调解、当场阅档,真正实现诉讼服务全流程当场办理。简单业务通过设立的涉企、涉民生、涉金融绿色通道,10分钟内即可办结。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0月,法库法院成立了全省首个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室,沈阳市24名律师受聘成为首批中立评估员。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评估案件分流窗口,当事人就民商事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引入评估员对各方的争议问题或纠纷处理进行法律分析或专业评判,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或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有预期,以“专家义诊”的方式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而促成纠纷及时解决、矛盾有效化解。

  “即便不能现场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经评估后进入诉讼,也能促使当事人合理调整诉求,对争议结果持比较客观的预期。”沈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孙长江对这一制度很是认可。

  请进来,走出去。如何及时化解基层纠纷,不让小矛盾拖成大问题?法库县建立了人民法庭与乡(镇)街、村(居)委会日常沟通协作机制,法官与所有乡镇街道基层党组织对接,在县群众服务分中心、诉讼服务站,实现法官指导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2019年以来,法库法院所辖两个人民法庭受案率下降约10%。

  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今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倒逼司法服务加速转型升级,刚刚推出半年的辽宁移动微法院成为“打官司一次不用跑”的重要载体。网上立案、远程庭审、证据交换、签调解协议、申请执行,足不出户、不见面成为法院办案常态。今年以来,法库法院网上立案1090件,占收案总数的46.94%。通过线上方式办案1090件,占结案总数的46.9%。

  ■瓦房店: 立审执全流程,让当事人看得明明白白

  如果能调解结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然用不着“找关系”;如果没等当事人找到关系,案子就下判了,“找关系”就没了市场;如果专家把脉、监督到位,“找关系”也发挥不了作用……

  如何将一个个如果变成结果,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采取深入推进“分调裁审”、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分段执办和随时督办等一系列组合拳,推动实现“办案不用找关系”。

  今年以来,瓦房店法院积极探索诉讼事务性工作集约办理,优化资源配置、挖掘办案潜能、加快案件流转。出台关于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审”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建立以系统智能识别为主、人工识别为辅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由专人负责,对婚姻家庭类、相邻关系、劳务、物业服务等纠纷引导当事人先行选择多元化解途径解决,当事人“不用找关系”就可以实现案结事了、减轻诉累的目标。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金钱给付纠纷,由快审速裁团队按照规范简化审理,当事人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裁判结果。

  近两年来,辽宁高院出台了“1+7”审判管理系列文件,推动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庭审直播全覆盖,开展执行案件大回访,拟定院庭长责任清单、规范“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开通法院、法官“双激励”通报平台,狠抓办案质效、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判后答疑、严格监督管理,为全省法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定制辽宁“模板”。乘势而上,瓦房店法院在贯彻落实上述举措中成为了全省法院的“样板”。

  用规范堵塞关系漏洞。从积极推进诉讼性事务集约办理工作入手,送达、保全、鉴定、排期开庭全部由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实现流程化、规范化办理,使案件办理周期大幅缩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紧盯智慧办案平台、“双激励”通报平台数据指标,随时调度、通报、督办,保证案件效率;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及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保证案件质量;认真落实判后答疑制度,消除当事人疑虑;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让当事人“不用找关系”就可以随时掌握案件信息、案件进展等情况。

  瓦房店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最强大脑”监督、指挥、协调功能,对程序性、事务性事项实现集约化办理。调整执行团队运行框架,优化执行人员配置;对标对表新的考核指标和办法,加强执行流程监管,实行分段执行,每个阶段由不同的执行团队负责,形成分段与集约有机融合的模式,既分工合作又相互制约;设置监督信访团队,随时对各阶段节点时限进行监督,及时提醒、催办、督办,当事人“不用找关系”就可以保证执行案件各环节有序规范进行。

  ■大连经开区:扎实办理群众来信,让上访人心里热热乎乎

  近年来,辽宁法院多项工作从被动居后,到反弹反转,乃至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头雁效应”的发挥至关重要。

  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自2018年1月起,所有群众来信全部由“一把手”逐件过目;监察部门登记并形成拟办意见后全部由“一把手”逐件审批;所有办结报告全部经党组会研究审查通过并由“一把手”签批,对于配合不力、态度不正确的部门和人员,由“一把手”亲自进行批评教育。

  把群众来信当家书。2019年,辽宁高院出台了《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办法》等5份规范性文件,规范群众来信、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决不能让当事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到处托关系、找路子。

  本着“事要解决”的原则,大连经开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办法》,按照登记、拟办、党组审议、院长签批、反馈等程序办理群众来信,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确保办理工作规范运转。

  大连经开区法院党组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提出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对待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做到一事一办、一事一策、一事一答复,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坚持最高标准,将来信办理工作交监察部门归口管理,来信登记、问题核实、结论拟定、形成报告、反馈回复等全部由监察部门集中负责,坚持把群众来信按照投诉举报、涉诉上访的标准等同对待,切实保证措施到底、效果到位。坚持最严要求,来信办理工作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核查到位。全面采取函询、约谈、调卷等多种方式严格核查,既避免了涉访等后续环节的反复核查,也赢得了来信群众的充分信任。二是解释到位。对于核实的情况,首先由监察部门及时主动向来信群众反馈、解释,效果不好的由分管院领导约谈解释。特别是对于重复来信,将其作为释明重点,最大限度换取来信群众理解。三是解决到位。对于来信反映问题属实的,一方面坚决整改不留余地,另一方面严肃问责不留情面,真正给来信群众一个交代。四是吸附到位。穷尽措施使来信群众感受到真诚,使群众乐于将矛盾交由法院处理到底,做到矛盾不激化、不上交。

  把解决群众问题的过程变成查找差距、完善思路的过程。大连经开区法院对于来信办理核查出问题的涉件人,坚决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予以处理。对于群众来信反映法官违法违纪或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及时列入“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对于符合列入督办条件的案件,实行15天一督办;群众来信办结报告直接用作案件评查报告,作为审判绩效考评参考依据;每季度党组听取监察部门来信办理专项报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全部参会,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和风险;对于来信办理中发现的重点审判问题,在每月审执态势分析报告和每季度审执调度会上集中通报,对全院进行提示。

  2019年以来,大连经开区法院共接收群众来信137件,全部及时办结、及时反馈。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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