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不办案、挂名办案的员额退出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对记录违规过问案件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健全受到侵害救济保障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这是昨日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对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改革提出的一些亮眼举措。
“我们要树立全局思维、系统思维,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推进相关配套制度改革,统筹做好各项制度机制的配套衔接、系统集成,为执法司法权力规范运行铺设完备的‘制度轨道’。”会议强调。
如何进一步完善“制度轨道”?
一是完善政法干警管理制度。具体举措包括: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健全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不办案、挂名办案的员额退出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机制。
——要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和交流退出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常态化增补和跨地域遴选机制,实现人案匹配、有序流动。完善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设计和配套保障举措,健全上级法院检察院助理到下级法院检察院参加入额遴选的工作机制。
——要健全司法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待遇保障机制,确保队伍“招得来、用得好、留得住”。健全司法惩戒制度,理顺司法惩戒调查与纪检监察调查、惩戒委员会审查程序与纪检监察审查程序的关系,探索建立惩戒委员会专业审查前置机制,实现司法惩戒、政务处分、司法追究有效衔接、协同发力。
——要继续做好公安部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在市县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大部门、大警种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警察分类招录、分类培训、分类考核、分类保障等配套制度,健全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制,完善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将司法人员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健全对记录违规过问案件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完善落实督办追责机制。
二是完善办案运行机制。具体举措包括:
——强化办案团队作为办案单元和自我管理单元的功能,以协同高效、利于管理为原则,完善内部组织架构,进一步理顺办案团队与内设机构、审判组织之间的关系。
——完善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各岗位职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形成环环相扣、权责明晰的办案流程。
——强化院庭长调度办案进度、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办案行为等职责。完善案件分配机制,健全办案质效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部门和岗位的执法责任制。
三是完善职业保障制度。会议提到,除了推动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各项待遇落实到位外,还将完善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和职业工资待遇保障政策。
会议还指出,要探索建立执法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委员会,完善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健全受到侵害救济保障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努力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