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后,他拿回了老宅
东宝法院执行干警准备强制执行。
“真是太感谢党和政府了。”
7月17日上午,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杰带队到漳河新区漳河镇却集街上,对一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返还给原主人。办结签字手续的主人接过赵杰递上的大门钥匙时,激动得连声道谢。
这是一个怎样的强制执行案?房屋是如何到他人手中?案件又是如何宣判的?还得从7年前说起。
父亲忍痛拿老屋替儿抵债
“我只记得,当时几个面相凶煞的小青年将儿子带到我屋里,儿子一下子跪在我们老两口面前,说对不起我们,他被讨债人逼得实在没办法,只得被迫拿我们的房子抵债。”
今年70岁的刘某志回忆起当年那一幕时,老泪纵横。
刘某志是土生土长的却集人,在却集街上有一处老宅,之前曾花钱对老宅进行了重新翻建,才有了现在的这个四合院,共计200余平方米,翻建时花了10多万元。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在他63岁那年,他不得不将唯一栖身之所抵债给了儿子的债主,过上了背井离乡的日子。而这一切都是在儿子遭到他人胁迫,被逼无奈之下进行的。
“虽然我的老宅被人占有,但我总期盼有一天能重新回到那里,度过余生。”讲到这里,刘某志泣不成声,为了这一刻,他整整等了7年。
暴力逼债,一涉恶团伙覆灭
今年46岁的刘某是刘某志的儿子,在荆门城区开有一公司。而姚某等人开有一家小额借贷公司——荆门市克银投资有限公司。
因为资金出现问题,2013年下半年,刘某4次向克银公司借贷共计130万元,月息6分(6%),当时的刘某根本就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在挤牙膏式陆续还了几十万元的利息后,他已身无分文。
2014年2月20日,姚某在公司办公室逼迫刘某将名下一辆丰田汽车以及位于漳河镇却集街上刘某志的一套房屋抵押给姚某。当天晚上,姚某还安排几名“马仔”,将刘某带到漳河新区一水库,采取脱光衣服、双手反绑的方式,将刘某踢到冰冷的水中待了10多分钟,逼他还款。
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姚某多次指使他人,将刘某带到克银公司办公室实施威胁、殴打,逼迫其还款。
2014年9月28日,刘某因没有按要求付所谓的工资(姚某安排的讨债人每日跟着刘某的开销与费用),被对方持刀砍伤,事后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8年,警方在接到克银公司以暴力手段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举报后,迅速开展调查,在充分掌握该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事实证据的情况下,一举将涉恶人员姚某等5人抓获归案,而施暴逼迫刘某还债,仅是该涉恶团伙实施犯罪的一部分。
强制执行,还房屋予原主人
姚某等5人涉恶团伙经东宝法院、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
今年6月24日,荆门中院二审认为,姚某等5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殴打、拘禁、跟踪、恐吓、滋扰等手段强索债务,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姚某等5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姚某以房屋买卖协议的形式所获得的刘某志的房屋予以追缴,返还给刘某志。对姚某涉案的其他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姚某涉恶案终审宣判后,后期追缴的工作由东宝法院负责。
东宝法院对此案的后期执行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该院院长汪明为组长的执行专班,追缴涉恶团伙违法所得。负责具体执行工作的赵杰通过前期摸排,发现被姚某侵占的刘某志的房屋已交由他人入住,这给执行工作带来难度。
为了早日将刘某志的房屋执结到位,赵杰制作了追缴姚某侵占房屋的公告张贴到该房屋处,并与现居住人联系,告知法院的宣判及法律法规,让他们主动腾退房屋。
经过前期工作,东宝法院于7月17日组成强大执行团队,前往却集村一组强制执行。慑于法律的威严,现居住人在前期搬走屋内物品后,托人于当日将房屋钥匙转交给此次执行法官,赵杰现场与刘某志办理了房屋返还手续。
当刘某志拿到久别的房屋钥匙,打开大门发现屋内两间卧室衣柜完好无损时,他难掩心中的激动。
原来,当刘某志得知自己被侵占房屋将被追缴返还时,他向法院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被占房屋里的两个衣柜是他当年添置的,希望能在此次返还中得以保留。为此,负责此次执行工作的赵杰做了不少工作,让刘某志的愿望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