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节前,法官解封了支付宝账户
2020-08-19 09:02: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东兴 杜佳鑫
 

深圳某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和代理律师向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

  “谢谢法院打破惯例成规,探索新的执行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深圳某能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与其代理律师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执行局送来一面写有“人民法官为人民千里执行保企业”的锦旗以示谢意。

  侵害专利拒不履行

  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A、B、C、D四公司因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的两起案件,2019年5月,经法院判决两起案件申请执行人获得经济赔偿130余万元,但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无奈,申请执行人于今年2月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四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全面的查询,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到标的额的2%。近日,深圳中院通过执行被执行人的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权益。

  打破常规探索举措

  关于被执行人侵犯知识产权后网店正常营业,但名下却没有财产可以赔偿的案件,深圳中院刚刚探索了新的执行经验。

  时间倒推至2020年4月,深圳中院强制执行了另一起网店售卖产品引起的专利侵权案件。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后,发现被执行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人员查询到被执行人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及时进行了冻结并扣划了账户余额,由于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被冻结,使网店无法正常营业,面对即将到来的6·18购物狂欢节,焦急的被执行人主动打电话给法院,称“只要能解封支付宝账户,我们愿意马上还款,但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和解。”然而,申请执行人拒绝了和解请求,一边是申请执行人拒绝和解,一边是网店无法参加6·18购物狂欢节相关活动,被执行人权衡利弊之后,主动将剩下的款项及执行费一并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中。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经营的影响,法院赶在6·18购物狂欢节到来之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的冻结,让被执行人能够搭上6·18购物节的便车。

  善意执行服务企业

  对于这两起案件,执行人员根据之前的经验查询到了被执行人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原本想依葫芦画瓢,但考虑到直接冻结会影响被执行人的正常经营,基于善意执行的理念,决定给被执行人一次教育守法的机会。

  执行人员根据绑定手机号联系到各被执行人公司的负责人,告知其若不配合法院的执行,法院将直接冻结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并将个中利害关系向被执行人阐明。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当即表示主动履行债务,并将案款106万多元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而另一个被执行人,在法院给予的宽限期之后便“失联”了,法院及时冻结了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尽管账户冻结时金额不足以偿还债务,但法院通过再次调查,发现6·18购物节过后被执行人网店账户有多笔收入进账,已足够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通过努力,最终两起案件都足额执行到位,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店铺经营者为被执行人时,执行法院可以要求网络电商平台(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协助将该经营者账户内的资金余额扣划至法院。同时,电商平台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往往掌握店铺经营者的联系方式、收发货地址等信息,执行法院亦可要求该信息持有方提供上述信息以便于推进执行工作。

  本案中,作为网店经营者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而其开设的网店又运营正常,且明显有履行能力,明显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网络店铺虽然属于网络虚拟交易场所,不同于普通实体店铺,但是网络虚拟交易场所并非法外逍遥之地,网络店铺经营者与网络电商平台关联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设的用于收付款的账户中的资金仍然属于店铺经营者的财产,一旦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法治秩序。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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