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大讲堂” 民法典第三场宣讲辅导
7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第三场宣讲辅导。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以“司法实践中深刻认识把握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两个问题”为题授课。
贺荣强调,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全面掌握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及时调整审判理念和审判思路,通过司法实践体现和弘扬民法典精神。
贺荣结合司法实践,对民法典的“三个特色”进行了具体阐述。指出,民法典的中国特色集中体现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立法宗旨,注重对人格权的保护,构建了完备的民事主体权利体系;民法典的实践特色突出体现在立足中国国情和中国实践,从我国长期的社会实践、法治实践和司法实践中聚集智慧,并高度凝练形成法律制度;民法典的时代特色重点体现在紧跟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迅猛发展步伐,密切关注前沿问题,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时代之问”,体现了时代特点,反映了时代风貌。
贺荣强调,广大法院干警要注重运用体系化思维,准确把握民法典相关各编之间、民法典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之间、民法典与相关法律之间、民事法律和民事习惯之间以及法律文本与法律解释之间的关系,全面提升民事审判水平和效率,加强民事司法工作,为构建我国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贡献中国司法智慧。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主持宣讲辅导。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陶凯元、罗东川、杨万明、贺小荣出席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及干警代表,地方各级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民事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及干警代表在主、分会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