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共建共治 享和谐生活
2020-07-08 09:18: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妍 梁成文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夏自卫
四月的湘中大地,天气渐渐转热。我们来到湖南省双峰县某村,办理一起因通行、排水等引发的相邻纠纷案。案件虽小,当事人矛盾却很深。如果不能妥善化解,法律的社会效果将大打折扣。
当时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诉前调解工作,我决定与团队工作人员一起到基层,力争在立案阶段化解这起二审纠纷案。
“我们村镇有关部门组织了很多次调解,但是朱某乙一直不配合,对朱某甲意见很大,这个案件是不可能调好的。”当地村支书跟我们大吐苦水。
我们先对两家房子周边的通行、排水、采光等进行了仔细勘验,再与当地乡镇领导等工作人员进行详细交流,对双方当事人的恩怨加深了了解,逐步清晰了针对双方争执焦点的解决方案。
当我们将当事人叫到一起时,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拒绝和解,硝烟味充斥整个房间。于是,我们马上安排背对背地调解。
“希望你们互相体谅。案件本身并不难,其实法院一纸判决就能解决,但我们今天到这来,听你们跟我们说说心里话,就是为了纠纷能解决,还能不伤和气,继续做邻居。”一番劝说后,双方慢慢冷静下来。
在我们近6个小时的开导、教育下,双方最终解开心结。
当晚,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表示要撤回上诉,以后面对邻里生活会用包容的心态为对方提供方便,共促和谐邻里、建设文明乡村。
次日,在乡镇与村委会干部的监督下,横在两家之间排水沟里早已锈迹斑斑的铁栅栏被拆除,两家的通行和排水问题一次解决到位。
这次成功调解集聚了村、镇和司法所等多个部门合力,从源头化解纠纷,是一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有益尝试,也成为我们推进先行调解工作的一个样本。近一个月内,我们用同样的方式调解成功了10起民事上诉案件。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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