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平台监管失位 将直播变成“熊孩子”
2020-07-06 10:11:20 | 来源:新京报
 

  未来需要立足行业“草根化”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健全直播行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平台监管的主体责任,多管齐下为直播行业“除草”。

  近日,国家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对31家主要网络直播平台的内容和生态进行了全面巡查,其中10家网络直播平台因为存在传播低俗内容等问题被约谈。然而,有记者经调查发现,包括被约谈平台在内的一些直播网站,低俗涉黄等问题依然存在。

  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是传统经济顺应云时代转型升级的重要表现,它不仅让传统产业突破了消费者之间的客观界限,更是成为了普通民众分享生活的重要渠道。

  为什么网络直播违规的情况在诸多文件出台之后还依然频频出现呢?

  直播行业乱象频发,平台监管失位难辞其咎。作为平台应当为其所展现的内容进行有效监管,并且对群众的意见,比如举报内容给予及时的反馈,并进行即时整改。然而,从记者调查情况来看,一系列投诉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涉事主播依然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这其中,不得不说平台本身有苦衷。这些社交平台虽然已经具有了成熟的数据技术,然而针对直播还依然无法做到及时取证,存在着很多的灰色地带,即便是在接收到投诉之后,往往因为缺少证据而无法进行相应的处罚。不过,正因如此,应当对群众的声音给予足够的重视,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也能根据这些充分的证据及时进行处罚。

  当然,为直播行业“除草”,除了平台治理以外,相关制度约束也至关重要。当前社会上有些声音倡导应当采取提高直播门槛的办法,来从源头提升直播质量,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失偏颇。

  直播是一个全民发声的渠道,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分享自己的生活和感悟,它本身就具有草根属性。再加上我们倡导全民创业,通过直播来合法获利是值得鼓励的事情,并不能因个别乱象实行一刀切。

  从可行性角度考虑,我们的制度建设还需要从平台入手。其一,直播种类繁多,样式复杂,为制度设计增加了许多困难,我们不妨转变制度理念,从设置规范变为设置禁区。参照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设置逻辑,可以将涉黄、涉赌等直播场景设定为决不可触及的雷区,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边界。

  其二,既然设定了禁区,那么就必须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应当让平台真正成为利益相关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邱宝昌指出,销售淫秽物品轻者是治安处罚,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将这些直播音视频看作是商品,那么平台就是销售方,从这个角度来看,平台有责任、有义务承担因主播不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所产生的后果。

  因而,需要加大在直播违规中对于平台的处罚力度,将原本的“应当”“应该”这一类规范化的监管变为强制性、惩戒性的监管,包括剥夺平台资格、强制缴纳罚金等方式,要让平台投鼠忌器,迫使他们加大对于直播质量的审查力度。

  直播行业从一个“好孩子”变成“熊孩子”需要提防,而这与疏于管理以及管理方式不当有很大关系,未来需要立足行业“草根化”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健全直播行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平台监管的主体责任,多管齐下为直播行业“除草”,帮助直播行业实现健康发展。(盘和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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