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鹤城: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
2020-06-11 11:25:21
中国法院网讯(何艳)2020年6月9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马文学等12人涉嫌犯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一案,该案是今年以来鹤城区法院审理的第二起涉恶案件。
为了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力度,鹤城区法院成立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合议庭,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建立了案件会商协调机制,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把好案件受理关,确保案件不带病起诉;依法从严惩处、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对被告人全部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无缓免刑。
据统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鹤城区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20件127人,审结15件70人,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的3件22人,尚有5件在审理之中。其中已审结的案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20人,判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28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22人,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236.1万元,受理恶势力“保护伞”犯罪案件1件1人。
根据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开展“六清”行动的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鹤城区法院成立了两个责任专班,由“一把手”负总责,采取院领导包案的方式开展工作,确保2020年以前受理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审结,对之后受理的案件,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审结,依法实现“案件清结”。对涉黑涉恶执行案件要求实行“专案、专团队、专人办、专报”机制,保证个案到人,责任到人,依法实现“黑财清底”。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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