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洋武:和谐瑶乡的“执行使者”

2020-06-10 09:57:5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余作才 李立楠 王国裕
 

周洋武(左二)在古井恢复原状执行案件现场。孙瑾 摄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执行法官:他一身正气,勇挑重担,敢于较真碰硬,善于释法明理,啃下了许多难啃的案子,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就是被誉为“和谐瑶乡执行使者”的人民好法官周洋武。

  勇挑重担牢记初心使命

  1989年出生的周洋武,面孔偶然会透露出一丝年轻人的腼腆,但在他的心中却有一份对工作的执著与坚守。

  “我的家在边远山区,父亲是当地的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我选择法律这条路,是受到了父亲的影响,父亲的教育与影响会跟随我一辈子。”周洋武说。

  在周洋武眼中,父亲是他在政法事业上的灯塔。周洋武大学学的是法学专业,2013年10月通过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入职恭城法院,周洋武从内心深处对法律的公平公正有着深深的敬畏。他说:“做执行工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一颗公心,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当年和周洋武一同考进恭城法院的6名同事中,有4人先后离开了法院这个集体。他感到十分失落,内心也挣扎过,但最终没有离开,因为他对这个集体已产生了感情。

  执行工作复杂烦琐,绝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事,它需要发挥团队的协作能力。

  2017年,恭城法院执行质效指标不理想,在全市17个基层法院中排名倒数第一,这一年,周洋武被调到执行局,次年,29岁的他被委以重任,担任执行局副局长,成为院里最年轻的中层领导。

  “当时压力很大,觉得工作很难做。”周洋武回想起2018年3月自己刚从民庭转入执行岗位时,一下接手了40多件旧案时的情景。“都是从中间接手的,要继续做下去。执行局是我们法院最忙的部门,工作的节奏特别快,每天还要跟当事人联系沟通,当时觉得执行真的太难做了。”

  周洋武没有气馁,一边总结经验,一边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分管副院长罗恒军是他在执行工作上最好的老师。提起周洋武,罗恒军说:“周洋武虽然年轻,但是踏实肯干,特别好学,爱动脑子,他总是思考用什么方法能让案子更加完美地执结。”

  说起做好执行工作的秘诀,周洋武说:“要有担当意识,我们是一个集体,各司其职,判决下来,案件到我这里要执行,那么我就要担起这个责任。”

  他对来访的当事人说:“如果你相信我,你就把案件交给我就行了,有什么问题不要找原审法官了,找我就行。”在他看来,执行过程其实也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有时候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比简单地划扣财产更重要。毕竟被执行人并不是永远都有足够的财产可以执行的,这个过程就要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当事人才能理解并配合你,通过这个普法过程,会让更多的人懂法。

  恭城县某纸箱经营部经营者唐某事后曾拿着“秉公执法办案高效”的锦旗及感谢信到办公室当面感谢周洋武,他对唐某说:“这是我的工作,你不用感谢我,如果真要感谢,就感谢恭城法院好了。”这也是周洋武想对所有当事人说的心里话。他认为,自己的工作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法院工作得到认可,再苦再累也值。

  “自己在这个位置上,当事人有事需要帮助,刚好自己在这个地方,刚好遇到自己而已,换成其他同事同样能做好,不能因为办结一个案件就沾沾自喜,身后还有一个个案件在等着,也许下一个案件更复杂,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周洋武说。

  2018年7月30日,在执行攻坚最艰难的时刻,周洋武发现被执行人桂林恭城龙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负债约38639万元,牵涉范围广,处置财产困难巨大,周洋武主动请缨,火速组建办案团队,将龙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按法律相关规定移送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审查。

  桂林中院经审查,受理了该系列案的移送破产审查,并指定恭城法院办理龙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周洋武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案件的办理,现该公司正在破产重整阶段。另外,其作为主办人还主动办理恭城华龙民族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案现正在审理中。这一年,该院执行工作在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考核中名列第五,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精心组织古井恢复原状

  在恭城县平安乡路口村,有一口百年古井。昔日,居民靠井水生活,酷热的夏天,清凉的井水沁人心脾;寒冷的冬天,温热的井水暖人心房。上了年纪的村民经常坐在古井旁边回忆儿时的往事,谈天说地。邻里街坊相聚井边其乐融融,水井对于居住在这里的人们来说是生命、是生活、是纽带,代表着传统村落智慧的结晶,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然而,2015年4月,村民黄某甲等人认为古井影响其家族风水,组织他人强行将这口百年古井填平,引发村民之间矛盾。

  2017年1月,该村委某村民小组将黄某甲等人起诉到法院。2017年6月,恭城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黄某甲等人恢复古井原状。判决生效后,黄某甲等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8年1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前,周洋武多次进村入户找被执行人做工作,并向村委干部以及村民了解涉案古井的历史渊源、文化背景,与合议庭成员反复研讨、论证,制定古井恢复原状的可行性方案。

  2018年6月2日,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当天,该院出动3台警车和15名执行干警,并特邀3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到现场见证执行过程,还请来了有丰富经验的挖井队到场施工,以免给古井造成二次损坏。

  施工中,由于井口直径较小,只能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下井作业。在疏通至约3米时,第一块原作为井围、被黄某等人砸碎扔进井中的百年青石终于再露真容。随着井越挖越深,井底逐渐开始渗水、溢水,不得不一边排水一边疏通,作业难度随之上升。然而,在周洋武的精心指挥和工人们的努力下,一块块破碎的青石被一一打捞上来。

  根据青石碎裂形状,工作人员将其拼凑并用水泥粘黏起来。整个执行过程历时4天,终于将百年古井恢复了原状,前来围观的村民也啧啧称赞。

  克服困难智结“香猪”纠纷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周某是一名退伍军人,被执行人是当地的一家养殖公司,而执行标的却是一群“不太听话却憨态可爱的藏香猪”,这对周洋武的智慧和胆识是一个考验。

  2015年1月,恭城某养殖公司向周某购买一批藏香猪仔,约定余款26.7万元一年内付清,后周某多次催要货款无果,于2017年10月将养殖公司诉至法院。2017年12月,法院判决该养殖公司给付周某货款26.7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2018年3月,养殖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周洋武受理此案后,穷尽金融、土地、房产等财产调查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无法进行。

  2018年4月20日,周洋武决定到该养殖公司实地看看。由于山路崎岖,路途险峻,仅65公里的路程,驱车2个多小时才到达设在山上的养猪场。调查中,周洋武发现在猪圈里若干头藏香猪正在嬉戏打闹,他灵机一动:把它们作价抵偿债务不是很好吗?

  回到法院,周洋武把调查情况向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同时制订了详细的执行方案。考虑到藏香猪属于鲜活物品,不宜长期运输,执行当天周洋武邀请了乡政府、公安、司法、村委、医疗、兽医等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可是一干人到了执行现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突然同时提出异议,一时间让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周洋武认真听取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的想法,同时开展法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工作,释法说理,让申请执行人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让被执行人明白积极履行判决义务是其应尽的义务。终于在他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对单价、数量、重量等方面达成了一致认可,并协商决定,不经拍卖,直接将藏香猪作价抵偿债务,使得案件成功执结。

  从刑事审判庭、嘉会法庭、到民事审判第一庭、执行局副局长,一路走来,周洋武先后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执行专项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撰写的调研文章获全区法院二、三等奖。从2017年5月转到执行岗位,短短两年多时间,周洋武已收案230多件,结案率达99%,其中,作为主办人亲自办理破产案件,化解执行案件50余件,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设和谐美丽瑶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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