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疫情防控、执法办案“两不误、两促进”。
严惩涉疫犯罪 服务保障大局
“被告人侯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2月17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豫法阳光”直播了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被告人侯某妨害疫情防控案的全过程。这起省内首例宣判的涉疫情妨害公务犯罪案,当天共吸引了24万余人次观看直播。
3月11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在线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针对其在禁猎期捕猎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珠颈斑鸠的行为,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赔偿国家资源损失8100元,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全国人大代表李连成通过网络在线旁听案件审理全过程,并对法院工作点赞。
4月3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被告人郭某鹏妨害传染病防治案。郭某鹏自境外回国后,故意隐瞒出入境情况,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规定的预防、控制措施,法院依法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郭某鹏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
疫情期间,河南法院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相关文件要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各类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考虑到疫情可能带来的超期羁押、期限延误、侵害被告人合法权利等情形,河南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坚持依法公正与高效便捷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势,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传真、电子邮件、视频、光盘等方式完成卷宗流转、文书送达、指定辩护、证据交换、开庭审理等工作。
创造良好环境 推进复工复产
河南高院聚焦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深入分析研判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审判执行工作可能面临的影响,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案件的工作指引》《关于做好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聚焦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房租支付、贷款融资、债务偿还、劳动用工、优惠政策落实等迫切问题,对可能易发多发的租赁、借款、买卖、旅游等合同纠纷以及破产、劳动争议、行政争议等纠纷,明确了办案规则和处理标准,以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办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各类纠纷。新乡、洛阳、平顶山、安阳、濮阳、许昌、驻马店、商丘等地中院也纷纷出台意见加强涉企审判执行工作,为企业应对疫情提供司法保障。郑州、洛阳、平顶山、焦作、濮阳、漯河、南阳、商丘、周口等地法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临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解封银行账户、消除失信信息等措施,减少企业因疫情带来的经营困境。
河南法院正确适用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坚持鼓励交易原则,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公平处理减免房租、延期还款等问题。焦作市解放区的17家生猪养殖合作社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偿还1.7亿元贷款。承办法官耐心协调,促成双方和解,银行延长了贷款还款期限,为17家合作社渡过难关赢得时间。
河南法院依法用好破产程序,挽救有救治希望的濒危企业,同时善意文明执行,实现依法履职与促进发展相统一。持有“中国驰名商标”、曾跻身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圣光集团,因资金链断裂,严重资不抵债,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疫情发生后,法官及时回应司法需求,协调各方促成圣光集团购置医用防护服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口罩机及配套设备。目前,圣光集团医用防护服产能已由日产1000多套提升到日产5万套,医用口罩产能由日产14.4万只增加到日产500多万只,新增就业岗位1800个。
自2020年1月23日以来,圣光集团已累计供应医用防护服316万多套,其中向湖北武汉疫情防控一线发送医用防护服58.464万套,占武汉紧急供应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位居全国前列;累计供应口罩9273.81万只,其中交国家收储526.56万只。
河南法院密切关注医疗物资等供应保障企业恢复生产等相关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确保涉疫情防控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出台《支持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项措施》,全力保障防护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推动6家涉诉涉执抗疫企业全部及时复工复产。其中,“医疗耗材之都”长垣市的防护物资生产企业复工率达到100%。
同时,新乡中院积极开展“网上送法”活动,建立起卫材企业诉求表达快速通道,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难题17件;利用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卫健委、公安、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有机衔接,妥善化解涉防护产品企业矛盾纠纷25件。
河南法院多行“暖企”之举,助力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濮阳两级法院院长带头,共安排110名法官到全市130余家企业担任驻企指导员,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视频通话、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司法服务186次,收集企业需解决问题15个,且均通过台账转交相关承办人员依法办结。梳理出企业涉诉案件27件,审执结标的额达1000万元。通过绿色通道为企业网上调解案件802件,涉及金额8200万元。目前,当地企业复工复产率已达到97.6%。
运用信息技术 满足群众需求
“现在开庭!”
今年3月6日上午,由河南高院副院长郭保振担任审判长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在线开庭审理。
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在征求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合议庭针对网上开庭的特点,对庭审流程进行了完善,增加了网上视频庭前询问、告知程序,确保网络庭审顺利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整个庭审全程录音录像、语音自动转换,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画面清晰、沟通顺畅。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和合议庭成员核对笔录后扫码电子签名。闭庭后,为提高审判效率,郭保振又通过内网视频会议系统组织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了合议。至此,整个案件从前期网上阅卷、网上庭审,到后期网上合议,全程实现无纸化办案,做到了“零聚集,零接触”。
疫情期间,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案件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接触,河南高院党组高度重视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提交证据、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等信息技术的运用,及时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的提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等10余个文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诉讼权益,维护办公办案正常秩序。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河南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子送达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方式完成立案、交费、调解、查询等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据统计,2月3日以来,河南法院收到互联网立案申请238269件,其中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申请127149件,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申请111120件;网上交费75300笔,交费金额1.5亿元;网上阅卷6011件;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受理调解案件39048件,调解成功16571件;通过律师平台接收律师网上提交证据88556份;通过12368系统办理工单12860件;通过互联网庭审平台网上开庭35348场;通过各送达平台电子送达412443次,基本满足了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诉讼需求。
下沉防控一线 不畏风险战疫
脱下法袍,我们走上街头
白天黑夜,风里雨里
一双双敲击法槌的手
铸成阻挡瘟神的栅栏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
冲锋的战士,留给这个世界的
只是背影……
这是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中东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创作的诗歌《背影》。在马中东的抗疫日记中,他这样写到:“关键时刻看人。有这样的队伍,无往而不胜。”
疫情期间,全省各级法院树牢“一盘棋”意识,自觉服从服务全省防控大局,各级领导带头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基层,广大干警服从安排,不畏风险,积极投身社区、车站、路口等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胜利作出了应有贡献。
“我报名!”“我报名!”“我也报名参加!”……面对疫情,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党员干警纷纷挺身而出,迅速成立党员志愿服务先锋队,支援社区防疫工作。
汝州市人民法院驻村扶贫工作队干警积极协调村两委为河南信富服饰有限公司扶贫车间的生产提供水、电,帮助企业解决消毒水、口罩等防疫物资,同时协助检测返岗复工员工体温,确保了包括23名贫困户在内的55名工人全部返岗复工。
南阳市唐河县是省内疫情较为严重的县城,急缺口罩等医用物品。唐河县人民法院干警常亮多方联系,购买了两箱共计3000个口罩,一部分发放给周边群众,一部分送给各街道乡镇口的巡逻队员,还有一千个口罩捐献给了县医院的医护工作者。这位“暖心口罩哥”的事迹被多家媒体报道,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据统计,疫情期间,全省法院共有20086名在职和退休干警,克服各种困难,先后投身到一线防控工作中。干警与居民众志成城,严阵以待,共同构筑最严“防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