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包括非法买卖、出借、出租电话卡、银行卡、企业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公民个人信息等产业,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土壤”。2020年以来,浙江省台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深化协作,对涉诈黑灰产开展专项打击整治,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5月22日,打处本地涉诈黑灰产人员共388人、缴获银行卡591张、营业执照897套、POS机37台,破获各类案件500多起,涉案金额1.4亿余元。
3月初,台州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共同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联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黑灰产突出问题,全面落实违规注册企业排查、涉案账户倒查、涉案线索核查等相关工作措施。
台州市公安局以“临海蒋某某等人诈骗案”“椒江杨某某诈骗案”等个案为起点,通过多警种合成作战,深挖本地从事涉诈黑灰产人员,4月份以来在该市范围组织三次集中行动,累计抓获涉嫌参与为境外诈骗窝点提供银行卡、取款、转账等环节的人员245人,破获全国各类案件310起,涉案金额1.22亿元。台州市反欺诈中心研判出开卡团伙5个,该市刑侦部门克服疫情风险,远赴杭州、福州、厦门、郑州等地开展抓捕,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3人,线索办结率95%。
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有针对性地对存量账户开展风险排查,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三门县公安局根据人行传递线索,成功打掉了一个以福建三明籍林某为首的7人开卡团伙。经查,2019年12月份以来,林某先后组织各类人员,前来台州、杭州、义乌等多地开设对公账户并出售给诈骗团伙,累计售卖对公账户80余套,非法获利10余万元。
5月9日,该市还出台了由三部门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打击治理利用银行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合作机制的通知》。
公安机关告诫广大市民,要妥善处置自身的电话卡、银行卡、企业营业执照等物品,任何买卖、出借、出租等行为都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存在虚假登记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开展信用惩戒,3年内禁止其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违法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浙江对外公示。对涉案当事人名下的其他关联企业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依法处置。对提供虚假资料的中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金融机构加大账户准入审核和资金交易监测,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账户风险防控体系。目前,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已对247名被台州市公安局认定的买卖银行账户、冒名开户相关个人实施惩戒,被惩戒人员信用将受到影响,银行业务只能去柜面办理,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ATM、POS刷卡,不能发红包,购物不能使用第三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