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陈巴尔虎旗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2020-05-29 20:14:01
 

  中国法院网讯(佟葆珍)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了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开启了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新模式。

  该案双方当事人已结婚三十载,子女也已成年,家庭一直幸福美满,但近些年来男方偶有酒后回家滋事现象影响了家庭和谐,双方无其他原则性矛盾,且男方陈述悔意较深并签署了保证书保证戒掉饮酒恶习,今后会珍惜女方和婚姻,回归家庭。为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慎重考虑的缓冲期,避免冲动离婚,承办法官对二人下达了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下达“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后,法官会跟踪调解,修复情感,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感变化,并加以必要的疏导,一个月后如被告仍无悔改表现,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

  离婚冷静期制度是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要求,在家事审判中应用情感评估制度和离婚冷静期制度而实行的一项新举措。针对不存在家暴等特殊情形的冲动型离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个月的冷静缓冲期,目的就是促使当事人更加理性、冷静地对待家庭矛盾,协商解决婚姻问题,进一步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法官寄语:婚姻是家庭的基石,而家庭又是社会的细胞。“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家和万事兴”是人们对婚姻家庭生活的共同愿望和美好憧憬。当婚姻出现裂痕,感情陷于危机的时刻,双方应该珍惜缘分,努力挽救。不因冲动而轻易离婚,不因一时困难而卸责放弃。用积极的态度沟通与交流,用智慧和真爱去化解矛盾,用耐心和真情去温暖子女,彼此尊重与信任,勿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共同缔造美好未来。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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