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建银:反映群众呼声 履行监督职责
2020-05-27 14:12: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白龙飞 周瑞平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滁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陈建银一周内先后到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行政赔偿纠纷案和职务犯罪案的庭审。
“我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两年多来,去法院次数最多。”陈建银说。她近10次走进滁州市两级法院,见证“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调研活动。“接触法院工作多了,对我的履职起到很大作用。”陈建银说。
陈建银提出的多件议案和法律相关。她注意到,越来越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犯罪,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今年全国两会,陈建银带来了关于修改刑法中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议案,建议修改刑法第十七条有关内容,调整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由原来的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以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切实反映基层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是我应尽的职责。”陈建银说。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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