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位于祖国的西北部、青藏高原的东北方,是长江、黄河和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全国两会期间,人民法院报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
2018年,青海省委在十三届四次全会上作出了“一优两高”战略部署。2019年,王建军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时,对全省法院司法保障“一优两高”战略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在谈及青海法院在保驾护航“一优两高”方面所做的工作时,王建军表示,实施“一优两高”战略,是青海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在新起点上深入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再部署。其中,“一优”就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突出了青海的生态地位;“两高”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聚焦了青海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青海法院聚焦全省中心工作,立足审判职能,加强改革创新,为推进“一优两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方面,青海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的省情实际,从体制机制入手,推动了工作创新。
健全专门机构,先后在青海高院、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在玉树市、祁连县成立三江源生态法庭和祁连山生态法庭,在隆宝国家自然保护区、东仲林场设立环境资源保护服务点,推动了生态环境审判的专门化。提升治理能力,青海高院调整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联合省检察院统一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及归口办理,实现了所有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均由环境资源庭或专门合议庭审理的“三合一”模式。同时,确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审查规则,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展公益诉讼,会同省检察院制定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规定,公开审判青海省首例污染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玉树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收购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促进司法协作,主动担当服务国家战略的源头责任,承办长江经济带11+1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研讨会,凝聚了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共识。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青海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民商事审判“六个原则”,找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审理金融借款、保险、证券期货等案件,与省证监局加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构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主动服务金融业发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最高人民法院鼎力支持、深入指导下,顺利推进青海盐湖股份公司等省属国有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企业重组脱困。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青海法院主动作为,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依法防控疫情的法律意见,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各类犯罪。审理的青海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例,是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法治实践,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在创造高品质生活方面,青海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2019年收结案均突破11万件,创历史新高,其中民事案件占到80%以上。在民事审判中,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以调解方式结案近3万件。同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执行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加大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力度。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跨域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服务,推行“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建立在线调解平台,开通移动微法院,实行网上调解、视频调解,当事人足不出户快速解决纠纷。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推行家事审判冷静期、心理测评服务机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充分发扬“马背法庭”光荣传统,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把大量纠纷化解在农村牧区、田间地头。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王建军对青海法院服务保障大局提出要求:青海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顺利开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依法保障“一优两高”战略实施,立足生态保护优先,更好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符合青海实际的便民措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获得感。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要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犯罪,保障青海社会大局安定和谐。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和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制度机制,确保依法有序放权。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信息技术手段在诉讼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切实提升司法公信、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