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院:发挥司法力量 助力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没有局外人,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自身职能,强化扶贫措施,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注重办实事、讲实效,服务保障脱贫开发,推进司法精准脱贫。
科学规划 凝聚共识 在统筹全局中立脱贫攻坚之制
三明中院制定了《关于司法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的实施意见》,从提升站位、强化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二十条举措。建立动态考评管理机制,细化脱贫工作管理类目、流程、指标等细则,形成内部实时动态管理。
三明两级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院党组和“一把手”负责的脱贫工作责任机制,成立了专项脱贫办,明晰工作职责,开展司法保障脱贫攻坚日常性工作。
塑造精干过硬的扶贫队伍,引入脱贫“动力源”,三明法院形成以选派第一书记、驻村(企)干部为主力,硕士志愿服务团、新任职干部为补充的较为稳定的扶贫干部队伍。三年来,全市法院向挂包贫困村派出第一书记18名、驻村(企)工作干部33名。三明中院获评“全市驻村工作先进选派单位”。
聚焦主业 护航大局 在公正司法中施惠民利民之策
三明全市法院充分发挥打击犯罪、执行攻坚、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全市法院共审理市、县级部门、乡镇及村社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扶贫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案件42件,判处职务犯罪53人。加大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生效案件执行力度。
开辟司法扶贫绿色通道,针对因残因病等致贫的当事人,主动上门立案、入门办案,着力保障贫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悉,三明两级法院上门立案246起,惠及322人;上门调解结案62起;对1342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78万余元;为477名符合条件的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办理了司法救助申报手续,发放司法救助金958.92万元。
真践实履 久久为功 在群策群力中务保障民生之实
全市法院深入村(居),慰问困难党员、困难群众352人次,发放慰问物资10.45万元,为帮扶村(企)争取扶贫资金5321万余元,建成惠及民生基础设施33项。三明中院姚丽青院长多次实地走访挂包村,与乡镇、村干部就脱贫攻坚问题进行座谈,解决实际问题。三明中院领导挂包6户贫困户现已全部脱贫。
2019年底,三明中院在自身行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依然向挂包的永安市上坪乡大进村拨款50万元,用于道路硬化及生态旅游法治主题休闲区等民生工程建设;补助8万元用于协调市民政局安排永安市小陶镇小陶村修缮老年活动中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