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活封活扣”助力复工复产
2020-05-20 08:55: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肖波 孙大勇 张敏丽
当前,受到疫情影响的生产生活节奏正逐步恢复,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一起财产保全案件中,采用“活封活扣”的方式执行保全措施,既有效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又有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在原告李某诉被告肖某、深圳市川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向南山区法院申请对被告川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并提供了被告川某公司的银行账号及机器设备等财产线索,称被告川某公司近期可能搬离现址以逃避债务,故急需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南山区法院经前期保全,发现被告川某公司银行账户被保全金额未达到保全请求数额。为保障案件判决后能够得到顺利执行,经原告申请,法院决定对被告川某公司的机器设备采取保全措施。
机器设备保全开展前,南山区法院全面评估了保全措施可能对涉案企业造成的影响,制定了保全预案。到达保全现场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被保全标的物系被告日常生产经营中不可或缺的核心设备。执行干警当场告知原告,基于疫情期间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影响最小的原则,决定采取灵活的方式实施保全。
保全过程中,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告知其法院将采取“活封活扣”方式进行保全,涉案机器设备虽然已被查封,但仍可由被告公司在合理范围内继续使用,既实现了保全目的,又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南山区法院采取的这一保全措施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被告公司积极配合法院完成保全工作。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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