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关键小事当从“小”做起
2020-04-30 15:38:06 | 来源:北京晚报 | 作者:殷呈悦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即将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社会各界都正在紧锣密鼓地备战“大考”。在分类设施方面,全市设置了11.3万余组垃圾分类桶站、分类驿站,980座密闭式清洁站、小型垃圾中转站;为削减垃圾源头,市城市管理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市餐饮和宾馆行业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监管领域,市场监管局将自5月1日起重点在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为期3个月的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

  从生产、消费、分解的全产业链来看,垃圾分类处在末端,看似小事一桩。通过分类储存、投放和搬运垃圾,减少垃圾排放,回收其中可利用的物质;垃圾分类的逻辑听上去也十分简明。不过,事情虽小,却彰显先进的生态理念;逻辑虽浅,却凝聚着可持续的生活智慧。削减垃圾的处置量,从源头给环卫工程减负、为城市“消化”助力,正是美化生态、维护健康的关键之举。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也是对绿色生活方式的践行,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集中体现。可以说,垃圾分类是一件关乎大民生的关键小事。

  既然小事作用大,就要从小处着手,当大事来办。作为责任主体,单位和市民要在倾倒垃圾前严格按四分法进行分类;生产经营场所、公共区域要因地制宜设置分类收集容器;餐厅、旅馆不得主动提供明文禁止的一次性用品;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监管部门则要依法对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垃圾分类从“小”做起,就是要从这些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被动到主动,最终养成习惯。

  前几年,碍于分类意识不强烈、细则不清晰等原因,垃圾分类的推行并不尽如人意。新版条例,从谁来分、怎么分、如何罚、谁监管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细则,便于居民、单位、行业经营者及监管部门“各司其职”,既提高了垃圾分类的推广效力,也弥补了垃圾分类实施时的短板。规则越具体,越便于执行;责任越清晰,越便于监督。垃圾分类,“勿以事小而不分”,只有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小事”不小,“小事”也是城市治理的关键,才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而创造健康整洁的生活环境。

  垃圾分类是城市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北京提出以首善标准推进垃圾分类,更是体现了对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和落实信心。既是首善标准,就是要求更高,执行更严,治理更加精细化,能给各地垃圾分类做出表率。如今,垃圾分类的热情已涌动街头巷尾;条例正式实施后,垃圾分类无疑将成为新常态。期待5月1日之后,垃圾分类蔚然成风,成为每一个市民自觉自愿的行动。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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