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法机关为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出台“40条”重要举措。4月17日,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喜春对“40条”进行深入解读。
4月9日,山西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简称“40条”)。闫喜春说,“40条”的出台突出了“细”和“实”两个特点,“细”主要体现在“40条”全文包括树立执法司法新理念、健全优化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活动、公共法律服务、考核监督等内容,基本涵盖了执法司法活动的各个方面;“实”主要体现在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了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理念导向、政策导向、行为导向,指导大家干什么、怎么干,必将有力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增强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的自觉性,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精准度、有效性。
“40条”共分六大部分,具体内容是践行1个理念、健全6项机制、开展7项行动、突出7项保障重点、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和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
据了解,在践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理念中,山西省政法机关开展“更新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把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等理念贯穿到每起案件、每个工作环节中去,切实防止和纠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倾向及作风,并建立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让企业和企业家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在健全6项机制中,“40条”明确了建立政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快速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开通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排查预警企业和项目建设风险隐患、深化“阳光司法”、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等工作机制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在开展7项行动中,“40条”要求组织开展投资创业者保护、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助力脱贫攻坚、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涉产权冤假错案甄别纠正等护航高质量转型发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善待投资者,保护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在7个保障重点中,“40条”提出了加强企业和项目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三零”平安企业工地园区创建、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支持企业改革改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办理涉及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的土地、拆迁案件等具体要求,目的是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解难纾困中,发挥政法机关应有作用。
在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中,“40条”强调要深化“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派出所一个窗口综合办理公安业务、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贴心、更贴近的公共法律服务。在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中,“40条”明确了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加强执法监督、抓好考核督促等主动接受监督、保证工作落实的相关措施。
闫喜春表示,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40条”,是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全省大局的具体行动,也是向全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最终要看结果,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