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不履行防控责任 约200名商户聚集 法官27小时解纷
2020-04-17 16:29:4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2020年3月28日19:30,某家居广场物业提前做好了消杀等管控措施,部分小商户陆续返回商场,严格遵守疫情期间相关政策,开始恢复营业,一切井然有序。

  然而,这样平静的画面却来之不易。疫情期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行动小组与时间“战斗”,用27小时迅速强制执行某家居广场纠纷,妥善解决突发性群体事件。

  时间回到27小时前

  2020年3月27日18:00

  星期五,临近下班,刚刚完成第一季度结案任务的深圳中院法官马莹莹正在细心整理案卷,准备交给助理下周送到档案室归档。

  此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电话另一头的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书记焦急地说:“马法官,某家居广场有上百名小商户业主聚集,情绪比较激动,要求返回商铺营业,请法院立即派人处理……”疫情当前,上百人聚集,如果发生疫情传播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深圳中院执行局立即组成特执行动小组整装出发,虽然已到下班时间,但情况紧急,一行人顾不得用餐,迅速乘警车赶赴现场。

  案情

  该案为租赁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某中心于2009年将涉案物业租赁给被执行人某某公司,合同到期后,某某公司拖欠租金达3000余万元且拒不交还租赁房产,某中心诉诸仲裁并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涉案物业某家居广场位于繁华的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2008年该商场建成时,经营面积约26500平方米,高峰期有500余名小商铺经营,主要经营项目为家居、建材。深圳中院依法立案强制执行该案,向某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某某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准备强制清场,部分小商户业主得知后,以与某某公司租约未到期为由拒绝搬离并多次聚集上访。

  法院拟对某某公司实际控制人采取强制措施促其自动履行,但该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某某公司也自2019年11月运营陷入停滞状态。深圳中院执行局经过认真研究,正在制定执行方案,准备分步展开执行措施。

  没想到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期间,某某公司不履行防控责任,将商场大门上锁,导致小商户业主无法进入商场而聚集在停车场,并扬言要破坏门锁强行进入商场。

  2020年3月27日18:30

  法院警车开抵某家居广场停车场,在不到一个篮球场大小的广场停车场内,已聚集了约200名小商户业主,部分群众还未戴口罩。行动小组见状立即投入工作,一方面让小商户业主选出代表沟通对话,另一方面通知驻地派出所、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场共同解决问题。

执行法官与街道办负责人协调解决群众聚集问题

  疫情当前,解决群众聚集问题为首要要务,行动小组组长、深圳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利萍透过厚重的口罩用力地向群众反复喊话:“大家不要聚集,先回到家中,以免发生疫情传播等危险,也不利于现场执行工作开展,相关执行情况会通过商户代表向大家传达!”

  感受到执行法官真诚而又坚定的态度,大部分小商铺业主陆续离场,现场群众聚集情况已经明显缓解。

  2020年3月27日22:30

  矛盾凸显之时也是解决的良机。行动小组抓住战机,临时在商场门口摆放桌子,召集相关单位和商铺业主代表现场办理涉案物业等交接事项。

  通过反复协调各方立场,在法院主持下,各方同意第一步先将该家居广场物业管理权和物业管理场地、设施移交给申请执行人某中心,由其交给新进驻的物业公司接手物业管理工作,商户业主配合提供租赁合同及相关资料,街道办和派出所做好后续秩序维护工作,物业在完成防疫消杀后,尽快恢复商场运营。

  此时天色已黑,行动小组争分夺秒,连夜组织对监控室、管理处、配电房、职工食堂、员工宿舍等公共场所,逐个开锁、登记、移交……

执行团队与街道办协调物业交接问题

  直到22:30,聚集在广场上的小业主已基本散去,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行动小组没顾得上喝口水、吃口饭,终于将这个执行难结打开!

  2020年3月28日19:30

  第二天虽是周末,一大早马莹莹就带领执行团队马不停蹄赶赴现场,指导物业公司对商铺业主身份一一确认,对原物业场所进行进一步清查和移交,对防控疫情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组织某某公司员工取走个人物品,清点记录和封存不明确权属的财物。

  直至19:30,现场物资全部封存完毕,第一步交付物业管理场所及管理权顺利完成,商场开始恢复营业。

  27小时内,行动小组将疫情防控放在首位,与时间赛跑,迅速行动,最终将突发性群体事件化危机为时机,顺利解决现场纷争。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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