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悔拍房产保证金“打水漂” 法院:请理性

2020-04-17 15:54:2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金虎  吴玥雯
 

  近几年来,人民法院线上司法拍卖工作因其跨地域购买的便捷性、处置财产的权威性以及价格优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竞买者的关注。但因竞买者盲目参与竞拍,而产生悔拍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提醒各位竞买者,竞拍前一定要详细阅读司法拍卖公告,根据自身情况理性参与竞买,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日前,上街法院挂网拍卖了一套位于上街区中心路一套房产,该套房产建成年代为1994年,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为5层,建筑面积118.95平方米,市场价为22万元,起拍价为17.6万元,参拍保证金2万元。该套房产吸引了4300多人次围观,43人设置提醒,5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最终,经过27次出价,张老丈以22.85万元竞价成功。可竞买人张老丈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尾款,并向执行人员明确表示悔拍,愿意放弃保证金。

  原因是张老丈通过中介公司得知该套房产要开拍,并让中介公司帮忙使用其身份证注册账号参与竞拍,最终竞拍结果超过了市场价,并且中介公司向其索要四万元中介费。本以为可以捡个漏,却没成想最终超出了他的经济范围,张老丈感觉上当受骗,执意悔拍。

  目前该套房产已经挂网进行二次拍卖。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应当知晓网络司法拍卖具有的特征:不属于普通的“卖货”行为,没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而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的财产处置行为,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具有司法性和权威性。

  一旦拍卖成交,不得随意悔拍,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不仅保证金无法退回、不得再次参与该拍卖标的物的拍卖,同时法院有权根据是否有恶意叫价、哄抬标的价格或者故意阻碍拍卖进行等情节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司法拘留等处罚决定。

  所以再次提醒各位参与竞拍的朋友们,参与司法网拍要三思而行,并且慎重考虑中介所谓的有偿代拍行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全程公开透明,大家按需竞拍,莫要轻易悔拍。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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