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蒋静) 2020年4月1日起,上海市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为期6个月的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庭审记录改革是指运用区块链存证、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全程录音录像等现代科技手段对法庭审理活动进行记录的模式探索,具体方式是采用全程录音录像方式进行庭审记录,替代或简化传统的书面庭审笔录。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在完成法庭改造、软件升级、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后,于4月13日上午,通过“无人记录”庭审方式对一起上诉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成功实现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记录方式。当天,该院还出台了《关于推进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规范该项改革试点工作。
“经庭前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本次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记录庭审活动。”
话音刚落,法官和当事人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就同时出现了文字记录。这是一个普通而又特殊的庭审现场,普通之处在于法官审理的案件同往常一样,一起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案件,特殊之处在于这起庭审“无人记录”,上海一中院尝试运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记录方式。
该起案件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存在不当言行、侮辱公司上司及同事、发表虚假言论,构成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的甲类过失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一审判决驳回劳动者诉请后,劳动者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庭审前,该案主审法官顾慧萍通过阅看案卷,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且能在庭后及时裁判,故在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并经其同意后,决定对该案采用全程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方式进行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书记员不用再上庭担任法庭记录工作,而是在完成庭前准备工作且当事人表示不申请回避后退庭。此次庭审持续近4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并配有语音转换软件加以辅助,节奏紧凑、程序规范。庭后,系统自动生成《庭审录音录像文件元数据记录》,经法官和当事人确认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
本次庭审以录音录像取代人工记录,配以语音文字的同步转换,更加真实全面地记录了整个庭审过程,再辅之以电子卷宗、电子质证、电子签名等工具,使得庭审质效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时亦将书记员从繁重的庭审记录工作中解放出来,拥有更多时间投入到其他审判辅助工作中,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
据悉,上海一中院多方面入手,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改革试点稳妥有序:
一是细化具体规则,让庭审记录新模式有“章”可依,有“据”可循。该院出台的《实施细则》涵盖了庭审记录改革的试点范围、审判流程及组织领导等配套保障机制,既明确了该院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的方向,也为承办法官和技术保障人员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准确指引。
二是改革工作分阶段推进,先行先试,不断优化与完善。该院改革试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立案庭简审团队中开展试点,以及时总结经验,优化审理流程,完善技术支持,协调相关业务条线和职能部门统筹开展各项工作;第二阶段在全院独任制案件和部分二审合议制案件中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二审民商事案件庭审记录改革模式的常态化。
三是提升改革意识,加强示范指导,强化技术支持。据悉,当天下午,该院还召开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该院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试点业务庭法官参加。会上,通过实时观看运用庭审记录改革案件的庭审、介绍及演示相关操作系统、解读《实施细则》等,提升与会人员对改革试点工作的认识,为积极推进庭审记录改革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