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发布涉野生动物犯罪典型案例
2020-04-03 08:53: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车晓梅 吴学东 张勇
 

  为加强对野生动物的司法保护,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4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发布首批7起涉野生动物犯罪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内容涉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狩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等多个罪名,且多起案件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单处罚金不等的刑罚,同时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判决被告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内蒙古高院通过公布典型案例,架设起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高压线,加强同类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形成强大震慑,有效防治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内蒙古法院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司法审判保护全过程,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引导社会成员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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