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清:“放水养鱼”巧执行 让“执行不能”变可能
疫情阻隔了我们的距离,却没有消减执行的信心。电话两端“不见面”的交锋,让“执行不能”也多了可能。相逢一笑的释然,是执行胜利的曙光。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既要坚持防疫与执行并重,也要注重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并行;既要确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又要确保法院执行工作不掉线,执行工作方式要应“疫”而变。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停歇,通过隔空协商等途径,找寻执行方法变通执行,让一起“执行不能”案件变为可能。
被执行人难找寻,执行陷入僵局
在2019年2月,债权人林某与债务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闽清法院宣判,法院判决债务人王某需偿还林某3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早前,王某因企业经营不善,向多人举债,使得多笔债务无法偿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冻结了王某名下的银行、支付宝、微信钱包等账户,并将王某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但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上执行无突破口,承办法官尝试寻找线下执行突破口,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家中不见王某踪影,电话也无法联系上,只得知王某长期在外工作,这使得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法院+公安,联动机制显成效
在2020年1月,闽清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多次前往王某家中,始终无法找到王某。在得知王某将在年末回乡过节,承办法官联系了王某所在乡镇的派出所,请求派出所协助拘留。
在民警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找到了王某的家人,承办法官向王某的家人表明来意,并告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若王某再逃避债务,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等更为严厉的惩戒措施。
当天,迫于压力的王某电话联系了承办法官,表示春节期间将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希望法院给予一定期限,待节后来法院解决该起执行案件。
“放水养鱼”促双赢,“执行不能”变可能
春节期间,正遇上肆虐全国的新冠肺炎疫情。当事人无法来到法院,为保障案件顺利解决,执行人员采用电话、短信等线上方式联系双方。依托这种“不见面”的隔空在线交流方式,将申请执行人的诉请与被执行人的难处进行协调。
经过了解,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工作,因工作业务时常需要出差,但交通出行受限、银行账户冻结等给他带来诸多不便,希望能快速解决这起案件,尽早屏蔽失信、限制高消费名单。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是熟人关系,也知被执行人在外管理工厂,准备东山再起,有还款可能性,而自己本意也是要拿回款项。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还款,并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屏蔽被执行人失信、限制高消费名单,减少对被执行人工作的影响,促使被执行人能更好地履行还款义务。
日前,在确保双方当事人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后,承办法官在法院指定的专门场所,组织三方签订了和解还款协议。这起“执行不能”的执行案件在法官人性化的灵活执行下变成了可能。
“防疫、执行两手抓,守护公平正义,闽清法院的努力一如既往!”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闽清法院积极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全面落实“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信用惩戒管理”三项举措,抓执行规范促质效提升。
截止目前,闽清法院线上发起查控632次,网拍成交8件,标的额达1051.74万元。同时,该院通过移动微法院等平台线上和解案件8件,发放执行款1868.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