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宣判首例涉及熔喷布诈骗案

2020-03-26 16:43:47
 

    中国法院网讯 (余建华 胡剑飞)   3月25日下午,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启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一起涉及熔喷布诈骗案,被告人陈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系浙江省首例涉及熔喷布诈骗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 2月下旬,从事经商的卢某准备购买一批熔喷布进行销售。因受疫情影响,作为口罩过滤环节的关键材料——熔喷布,市场需求激增,价格水涨船高,供不应求。

  在卢某四处打听寻找进货渠道的过程中,此前与其曾有生意合作的杭州人陈某某谎称自己可以做这笔生意。陈某某告知卢某,其朋友可以买到熔喷布,不过需先支付五万定金。

  2月28日,双方经过沟通,约定以22万元一吨的价格进行交易,于支付定金后三四日内发货。当天下午,卢某将2万元定金打入陈某某账户。

  然而,到了约定交易时间,陈某某却以朋友因涉嫌倒卖熔喷布被警方抓获,生意无法进行为由,拒绝交付。在多次要求退还定金未果的情况下,3月10日,卢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陈某某在绍兴柯桥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成立,其在疫情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实施诈骗犯罪,应予以从重处罚;考虑到陈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又能退赔全部赃款并获得了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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