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法官送来“及时雨” 为企业复工助力
3月11日,当某吊装生产公司收到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东华转来的19.8万元执行款及利息后,通过微信,再三向王东华在疫情防控期间,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表示由衷的感谢!
原来,2014年12月23日,被告鲁某因箱梁道路运输工程建设需要,向某吊装生产公司租赁了吊装设备,并签订了租赁合同。至2015年10月工程结束,经双方结算,鲁某共欠原告某吊装生产公司设备租赁费19.8万元。久要不还后,某吊装生产公司将鲁某诉至民权县法院。2018年11月2日,该院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依法判令被告鲁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某吊装生产公司设备租赁费用19.8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月1日起至租赁费付清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该院判决生效后,被告鲁某以工程没赚到钱为借口,进行推脱。某吊装生产公司无奈,2019年1月4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王东华在向被执行人鲁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的同时,敦促鲁某限期履行法定义务。但鲁某不以为然,并摆出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王东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找,被执行人鲁某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加快办案进程,在一次集中执行行动中,王东华带领执行干警对鲁某进行传唤,但扑了空。经走访得知,鲁某为逃避债务,早已携家带口,以承接建筑工程为名,远赴甘肃省某地一家亲戚家寻求生计。为惩戒鲁某失信行为,王东华依照有关规定,一边将鲁某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一边继续寻找鲁某的下落和联系方式。但随着时间的流失,失信被执行人鲁某却音讯皆无。
2020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迅速蔓延,随着封村、封城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给执行工作带来了不便。王东华按照院党组的要求,一边搞好疫情防控工作,一边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对被执行人做思想教育工作,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大网上办案力度。虽然执结了十余起案件,但对某吊装生产公司急需资金复工复产的事儿挂念不已。因此王东华寝食难安,时常想着通过执结案件,为企业排忧解难。
常言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正当王东华急得焦头烂额之际,3月11日一大早,在例行网上巡视时,王东华无意间发现失信被执行人鲁某的银行账户上有了一笔近50万元的进账。在反复确认无误后,王东华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当即算出了某吊装生产公司应获得的利息,连同租赁费19.8万元,果断划拨到该院执行专用账户里。
考虑到眼下正是决战决胜疫情的关键期,为避免人员接触,造成交叉感染,王东华联系到某吊装生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告诉了这一喜讯的同时,商讨转账方式。根据某吊装生产公司发来的银行账号,王东华又马不停蹄地将这笔执行款转了过去。
收到执行款,某吊装生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激动不已,在微信中,一个劲地向王东华表示感谢,说:“这笔案款就像‘及时雨’,一下子解决了企业复工复产所需启动资金,真的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