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期案在线调解 商家十倍赔偿书面道歉
2020-03-13 16:12:07
中国法院网讯 (余建华) 儿子生日宴上送出去的回礼零食,竟然都是过期的!3月11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了一起因销售过期商品引发的纠纷。
2019年9月,陈某为庆祝儿子10周岁生日,打算在酒店宴请亲朋好友,并与柯城某婚庆服务部签订服务协议。双方约定,由该婚庆服务部负责酒店场地布置并提供生日宴回礼礼盒。礼盒中按照陈某要求,装有蔬菜脆片、威化牛奶巧克力、芝麻夹心海苔等零食。陈某为此预付定金并现场支付场地布置费及回礼货款。陈某下单后,该婚庆服务部通知厂家直接将回礼礼盒发货至酒店。
生日宴次日,陈某的亲友反映,回礼礼盒中有些零食已过保质期,家人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陈某与婚庆服务部协商未果,遂向衢州市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核实后,对该婚庆服务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但对陈某要求赔偿一事协商未果。于是,陈某以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为由,向柯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该婚庆服务部赔偿过期食品总价10倍价款、医疗费损失,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经法官在线调解,被告最终认识到自己作为销售者对出售的商品信息未仔细核实,确实存在失误,同意退回过期食品价款,并按照价款的10倍进行赔偿,并向原告书面道歉;原告则同意支付尚欠的现场布置费、货款等。双方均当场履行。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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