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部署"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
中国法院网讯 (李果) 2月2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法院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
《方案》要求,全省法院成立“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把案件质量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确保全省法院各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要强化诉源治理,减缓案件增长趋势,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和司法效果,保持较高的审判效率,推进司法公开。
《方案》提出了4大项38小项工作措施,分别从质量管理、效率巩固、公信力增强、活动推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质量管理方面,要求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机制,完善动态的司法资源配置机制,根据审判需求动态调整人员配置,实现精细化管理。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有机统一,完善落实司法人员权责清单制度。完善发改案件管理机制,避免随意发回重审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完善审判委员会运作机制,健全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规范案件请示答复行为,并在全省法院开展优秀庭审、优秀文书评选活动,落实全方位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评查结果转化,以质量为中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一案双查”制度。
效率巩固方面,要求全面落实繁简分流,通过不同层次的甄别分流,全面深化繁简分流与速裁工作。强化司法鉴定节点管理,强化审限管理,严格长期未结案件的管理,坚持实施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零工程”。
提升公信力方面,要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巩固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成果,深化再审案件的“立审合一”改革,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推进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相统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进一步完善强制执行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程序,开展整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完善诉讼活动中与律师的交流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