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顺庆法院“八条告知” 保障防疫执行两不误
2020-02-19 08:52:52 | 来源:四川新闻网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两不误、同步推进,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向广大执行案件当事人公开告知了关于疫情时期与执行工作相关的八条意见:

  一、疫情防控期间,申请执行可通过“阳光执行”、“微法院”等方式申请立案,情况紧急需要立案的,可拨打执行电话0817-2177011。

  二、疫情防控期间,被执行人因防疫需要乘坐被限制高消费的交通工具、居住星级酒店的;或因疫情导致企业延迟复工、外出打工受阻、企业商户经营生产受限等情形导致无法及时履行付款协议,请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并通过短信、微信、视频连线等非接触方式提交相关证据,法院将依法办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申请执行人向承办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的,可通过拨打执行服务中心值班电话(0817-2177011)与承办人取得联系,然后通过微信、手机短信、视频等方式提供财产线索或申报财产。

  四、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争议不大,标的清楚的案件,法院将适时通过电话、微信及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线上和解,和解协议内容经录音、录像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五、疫情防控期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可按照执行通知书中的要求将案款交至法院案款专户。【如账户不明,可致电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817-2177011)查询】;也可自行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理,并在疫情消除后到法院办理其他手续。

  六、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当事人的接见应当听从承办人安排,接见以电话或视频联系为主;特殊情况确需到法院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法院已在安检室南侧设置接待室。

  七、疫情防控期间,被执行人利用疫情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转移资产的,在疫情解除后法院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法院将按照相关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当事人可以通过“阳光执行”小程序联系承办法官,进行留言或提供财产线索等。其他情况,可拨打执行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817-2177011。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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