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铁中院
保障铁路企业健康发展
2020-02-18 09:45: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聂海波
日前,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专门出台了《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应对疫情为铁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稳定和旅客人身健康安全,为铁路企业在新冠肺炎期间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共分为12条,涵盖了疫情防控期间呼铁中院服务铁路企业运营的以下方面:建立专门“绿色通道”,优化诉讼服务;加强诉调对接,前移下沉司法服务;坚持公正高效审判,优化铁路运营环境;强化善意文明审执,保障企业权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更为便捷的司法服务;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服务防疫大局。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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