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院战“疫”快报
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一对一巡察了各中院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各中院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部署落实、党组织作用发挥、干警状况报备等情况,进行了汇报。
2月2日,内蒙古高院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即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有关诉讼事项参照2020年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的指引》,通过网上、邮寄、电话等方式办理。
2月3日,内蒙古高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相关犯罪,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明确对疫情防控期间四类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党组动态】
1.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1日,鄂尔多斯市中院贯彻落实高院部署,要求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将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与做好法院各项审执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1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就包头市两级法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防疫一线】
1.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的通知》精神,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行动,党员们纷纷响应,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迅速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协助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想方设法为社区防疫工作排忧解困。
2.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面对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锡林郭勒盟两级法院积极响应,坚决服从命令,认真做好包联乡镇社区小区的宣传、登记、检测、消毒工作,全力助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按照盟级领导包联指导全盟防控工作安排,带头深入基层,对阿左旗新华街道所属4个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包联指导;两级法院34名院领导、环节干部、党员干警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疫情防控,下一步将加大投入,以实际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4.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辽市中院党员干警与共建社区齐心协力、共防疫情。党员干部到共建社区——美瑞龙源社区,进行蹲点防控,协助社区工作人员,看门口、包门楼,做好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登记、消毒及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积极联系劝返走亲串友人员,宣传防控措施,引导社区居民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外出及集中活动,与社区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共防疫情。
5.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在职党员服从居住地党组织安排参与防控工作。中院选派1名院领导和4名党员参加市里的党员干部突击队,有153名党员协助社区开展防控工作。为包联共建社区提供橡胶手套、饮用水等物品,帮助包联社区解决防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6.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组织干警发起疫情防控公益行动。一是发出倡议要求干警到联合党支部社区,开展志愿者活动;二是为共建单位松山区长安社区捐款1500元,用于购置防护和消毒用品。
7.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从1月28日开始,对各法院包联小区进行逐户排查疫情,并发放疫情防控倡议书,在小区大门口设置值班岗、宣传标语和警示牌,对进出小区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和体温监测,遇有疫情及时报告。截至今日,全市两级法院共有46名领导干部、650名干警积极响应,投入到当地党委组织的进社区、搞宣传等志愿活动中。
8.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春节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信息等渠道,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制作漫画式宣传作品《应对疫情,智慧君携手呼铁中院有话要嘱咐@宅在家的你》,发布干警抗击疫情原创歌《新的黎明》,两作品已被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官方公众号采用,并被大量转发。
【司法服务】
1.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鄂尔多斯市中院在线诉讼服务“不打烊”,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解决纠纷。2月2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中院民间借贷合议庭就马某某上诉刘某某、原审被告吴某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网络在线视频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程记录了案件调解过程,并形成视频资料。案件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协商,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形成了调解协议。
2.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活动的指引。
3.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科学运行。市中院下发了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信访等相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就立案及诉讼服务、信访及再审申请、开庭审理等各项工作,做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